「無節制縱容孩子犯錯,導致他從多次違法走向犯罪。現責令你們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希望你們共同負起家庭教育責任,等小周出獄後,引導他重新融入社會,走上正道」。近日,小周的監護人收到一份來自汕頭潮南法院的特殊「來信」,要求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今年4月的一天夜裡,被告人小周與同伴騎摩托車外出閑逛,與被害人小吳等6名少年發生口角,隨後引發鬥毆,致使小吳輕微傷。

這並非小周第一次「犯事」,此前,小周就因打架鬥毆等違法行為,多次受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而這一次小周剛滿16周歲。
「孩子年紀小,沒有壞心眼,都是別人先動手,他不得已才還手的。」法庭上,小周的母親依然沉浸在對孩子的溺愛情緒里,對小周的行為進行辯解和袒護。
結合小周的臨界責任年齡、多次被行政處罰的過往經歷,以及調查呈現的家庭監護現狀,法官認為,單純的法律制裁難以實現「懲教結合」的根本目的,唯有同步糾正小周的錯誤認知、喚醒父母的監護責任,才能從源頭預防再犯風險。

於是,在法庭上,法官向小周及其父母開展法庭教育。法官詳細闡述了尋釁滋事行為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以情理引導小周對自身行為進行反思,以法理打破其「未成年可免責」的錯誤認知。面對小周的父母,法官重點強調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指出家長未真正重視和教育引導,導致小周在「抓了放、放了抓」中越發有恃無恐,最終釀成小周走上犯罪道路的嚴重後果。
在法官的連番釋法明理後,小周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其父母堅定表示將加強家庭教育,法院也依法作出判決。
庭後,為了幫助小周儘快回歸正軌,潮南法院依法向小周的父母發出了《家庭教育指導令》。在充分解讀具體內容後,法官再三叮囑小周母親:「父母愛孩子,不是替他扛下所有錯,而是教他不犯錯,懲教並重、教有所成才能真正幫助孩子重回正軌。您與小周共同生活,等孩子出獄後,您要多花時間和心思陪伴孩子健康成長。」小周的母親聽後,深深點了頭,接過並簽署了《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承諾書》,承諾今後將履行好自己的監護職責。

未成年人的成長,就像一棵小樹,既需要陽光雨露的滋養,也需要及時修剪枝丫。近年來,潮南法院在審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過程中,始終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少年司法原則,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在依法判處刑罰的同時,更注重從源頭入手,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切實引導父母回歸到家庭教育的本質上來,引領「問題少年」重回正軌,在法治陽光照耀下茁壯成長。
來源: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