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點火!」
西藏日喀則江孜縣卡若拉冰川附近,始祖鳥與蔡國強團隊策劃的《升龍》煙花,在高原上空綻放彩色煙幕。煙花落幕,疑問隨之而來:這場表演是否會給青藏高原留下生態傷疤?
在長期關注青藏高原保護的首都師範大學副教授顧壘看來,高原表層土壤破壞後極難恢復。他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煙花衝擊波會破壞植物根系,粉塵與顏料在低溫少雨環境下可能留存數年,加重生態負擔。但更令顧壘擔憂的遠不止眼前這片草甸,更怕開此先例,以後各方照葫蘆畫瓢,以為「破壞皆可修復」。
環評爭議同樣突出。日喀則市生態環境局江孜縣分局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稱,此次活動在生態環境局備案過,手續也合規,由於煙花使用的是環保材料,因此不需要進行環境評估。對此,顧壘也表示,沒有任何法規規定使用環保材料就可以免除環評程序。
不過,西北政法大學環境法律與政策究中心主任、副教授丁岩林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當前煙花表演的法律定位的確存在模糊性。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煙花這類臨時性活動未被納入環評監管,其法律定位模糊,難歸為建設項目或戶外運動,缺乏對應法條。
據媒體公開報道稱,9月22日,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工作人員表示,當天上午自治區就此事開了專題會,第一時間會派工作組到現場,到時候會形成一個三級的調查組,全部工作開展完後,會有一個通報。
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公益法律中心執行主任李恩澤接受南都n視頻記者採訪時提到,建議當地公開該活動的相關資料,包括環評報告、修復方案以及環境監測數據。

9月19日傍晚,戶外品牌始祖鳥聯合藝術家蔡國強,在喜馬拉雅山脈燃放藝術煙花,卻迅速引發環保爭議。視頻截圖
生態影響:土壤破壞不可逆,動物生存受威脅
事發地的海拔高度介於4500-5050米之間,主要的植被類型是高山草甸,此外低處河邊可能有少量灌叢,高處可能還有一些流石灘或冰緣帶植被。
「草氈層既重要,又脆弱,過度放牧、基礎建設或大型活動(比如說本次煙花秀的事前搭建和事後清場)都很容易對其造成破壞。」顧壘說。
顧壘認為,煙花表演對高原生態的破壞可能是長期且不可逆的。「表層土壤一旦破壞極難自然恢復,而爆破產生的衝擊波可能直接破壞植物根系,導致無法結籽,帶來不可逆的影響。」
由土壤母質開始的植被自然恢復也非常困難。顧壘解釋說,因為它極度貧瘠,幾乎不含有機質和微生物,無法支撐植物生長。「只有經歷了極其緩慢的有機質積累過程,先鋒植物偶然定居、死亡後貢獻有機質、以及這一小概率事件的反覆發生,土壤母質上才有可能長出新的草甸,而這一自然恢復過程可能長達數十年。」
煙花表演產生的粉塵和顏料幾乎不可能被完全清除,在低溫少雨的環境下,外來物質可能存留數年,持續加重生態負擔。
針對主辦方聲稱通過鹽磚引導鼠兔等小動物離開燃放區的說法,顧壘表示質疑。他指出,很多食草動物有舔食鹽分以補充礦物質的習性,但這種行為在鼠兔中並不常見。「就算鼠兔喜歡吃鹽,指望靠鹽磚就能將鼠兔引離特定區域,也是不切實際的。」
顧壘還指出,鹽磚對野生食肉動物和鳥類是沒有吸引力的,主辦方並沒有提出保障這些原住民權益的措施。「秋季正是動物們『貼秋膘』或儲備越冬食物的關鍵時期,此時受到驚擾將直接影響其冬季生存概率。」
「煙花燃放產生的巨大雜訊和震動可能導致小型動物的強烈應激反應,嚴重時可能導致死亡。而依賴鼠兔為食的捕食者同樣會受到干擾,甚至因食物減少而面臨生存危機。」顧壘說。
高原生態修復困境:自然恢復漫長,人工干預效果有限
高原生態損傷的修復難度極大,自然恢復需要數十年甚至上百年。
對於主辦方提到的將對草甸、農田進行翻土與植被修復這一方案,顧壘表示不贊同。在他看來,土層深厚的地區,翻土或許是一種有效的修復手段:通過將地表污染物埋入地下等待自然降解,同時利用翻上來的肥沃土壤促進植物生長,從而避免對植被和景觀造成長期負面影響。
然而,這種方法在高山草甸上行不通。顧壘解釋道,深埋的將是表層寶貴的有機質,而翻上來的則是缺乏營養的土壤母質,即使進行播種,也極難恢復草甸植被。「如果不理解高原植被的脆弱性和恢復規律,所謂的修復,不過是對自然的又一次傷害。」
自然恢復需要極其漫長的時間,而人工修復則缺乏既快速又經濟的有效方法。即使真正嘗試人工干預,修復效果也未必理想。
顧壘提出了兩種常見思路,但他指出,這兩種方式均存在問題。以移植現成草皮為例,顧壘表示,「若從青藏高原其他地區挖取草皮鋪設,本質上只是將破壞轉移到了另一個區域,並未實現真正的生態修復。」
而對於土壤改良與播種,土壤改良的具體標準缺乏明確依據,且操作者很可能並未收集該區域原生草本植物的種子,缺乏合適的播種材料。
針對主辦方聲稱使用「生物可降解材料」的說法,顧壘指出了高原環境的特殊性。「青藏高原具有低溫、低降水的環境特點,導致生物活性極低,微生物分解能力遠不如平原地區。」這使得即使所謂的可降解物質,也可能在高原環境下長期存留,加重生態負擔。
而讓他最擔憂的操作是,隨意使用一些觀賞植物種子進行播種,例如在藏區所謂的生態修復或景觀營造中常用的波斯菊、孔雀草等。「這樣可能形成與原始景觀格格不入的花海,實際上引入了外來物種,帶來新的生態問題。」顧壘說。
律師李恩澤也對活動方提出的「翻土修復」方案表達了擔憂。他指出,在高原凍土環境下,不科學的修復可能造成二次生態破壞。「土壤翻動後,植被多年難以重新生長,人為踩踏還會進一步加劇生態損傷。」
還有一種觀點也值得重視:即使不進行人工修復,等待自然恢復也比傳遞「破壞是可以修復的」這種錯誤信息要好。
令植物學家們擔憂的是,這種錯誤信息可能導致其他地區照葫蘆畫瓢,繼續盲目開展類似活動。
環評爭議:環保材料能否免除法定責任?
日喀則市生態環境局江孜縣分局的一位負責人回應稱,此次活動在生態環境局備案過,手續也合規,由於煙花使用的是環保材料,因此不需要進行環境評估,鄉、縣等政府同意即可。政府此前開過多次會議,研究選址、評估調查周圍有哪些野生動物等,最終的選址不屬於生態保護區,周圍無人居住。
針對當地相關部門「使用環保材料不需要環評」的說法,顧壘表示,沒有任何法規規定使用環保材料就可以免除環評程序。
「從《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角度看,像煙花表演這類一次性活動確實可能處於管理的灰色地帶。」顧壘表示,環評法主要管理對象是規劃和建設類的項目,即永久性改變環境的項目,而一次性表演活動本身可能不需要環評。
然而,這類活動通常伴隨一些臨時性建設,如修路、用水泥固定煙花架子、鋪設電纜挖溝等,這些臨時性破壞在環評法中缺乏明確約束力。
「即使使用環保材料,也不代表不需要環評。」李恩澤也表示,「生態環境保護是重中之重,即使是內地的小荒山進行修複利用都需要進行環評,更何況是海拔5500米的高原凍土敏感區域。」
他也建議,政府應公開該活動的相關資料,包括環評報告、修復方案以及環境監測數據。
法律定位模糊:煙花表演難以歸類,監管依據缺失
丁岩林也指出,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環評要求根據項目類型和規模劃分為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三類。可以發現,煙花表演這類臨時性活動的確並未被納入名錄監管範圍。
「像燃放煙花爆竹這類活動,確實沒有環評這一說。」丁岩林表示,只有當活動構成「建設項目」時才需要環評,而煙花表演屬於一次性活動,不在傳統環評管理範疇內。
丁岩林分析,煙花表演的法律定位存在模糊性。從活動性質看,它既不屬於傳統的建設項目,也難以明確歸類為戶外運動或旅遊活動。「法律上一般會對活動類型有明確界定,但這個事件很難找到對應的法律條文,這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案例。」
對於當地政府「只需鄉、村、縣三級政府審批」的說法,丁岩林也提到,這屬於活動審批而非環評審批,兩者性質不同。「重大活動確實需要審批,但這是活動安全層面的審批,與環保審批屬於不同範疇。」
現行的環評制度採用目錄管理模式,只有納入名錄的項目才需要開展環評。丁岩林解釋說:「在目錄的要做,不在目錄的不用做。像燃放煙花過去如果要做環評,主要關注的是對大氣的影響,一般都是在硬化的城市地面上進行。」
然而,高山草甸環境與傳統煙花燃放環境存在本質差異。煙花表演對地表生態的影響評估目前缺乏法律依據和要求。「環保局認為不需要環評,這個理解從現行法律上看可能沒錯,但確實存在監管漏洞。」丁岩林說。
丁岩林也提到,目前缺乏對該活動生態影響的科學評估。「在不清楚具體實施方式的情況下,對生態環境損害的判斷可能不準確。」
他建議,當地應儘快進行科學評估,包括生態環境基線調查、活動前該區域的植被覆蓋狀況、植被種類密度、野生動物種群情況等基礎數據。「應當評估活動強度對地表植被和野生動物的影響,以及燃放釋放物和爆炸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這些都需要專業調查。」
對於事件後續處理,丁岩林認為關鍵要看該區域是否屬於禁止或限制開展活動的區域。「如果是禁止進入的區域,那麼活動本身就可能違法;如果不是,那麼主要問題在於如何完善監管。」
9月21日,日喀則發布情況通報稱,日喀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已成立調查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核查,後續將根據核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同日,蔡國強在其社交媒體上發布致歉聲明,承認確實存在考慮不周之處,並深表歉意。他和工作室表示將主動配合第三方機構及相關部門,就此事對自然生態造成的影響進行多方面的評估,並將以實際行動保護青藏高原生態環境。
品牌方始祖鳥也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致歉信表示:「我們深知僅僅道歉是遠遠不夠的,我們有責任在政府部門監管下,配合藝術家團隊對該項目全過程的環境生態影響進行複核,邀請第三方專業環保機構,開展嚴謹而透明的評估工作。」並承諾將依據評估結果與社會各界的反饋,展開及時有效的補救行動。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王瑋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