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多了,月月都准。」
9月11日,一筆賠償款如期抵達李大叔的賬戶。他懸著的心定了:「日子,總算有了指望!」
可就在一年多前的那個寒冬,李大叔家的天塌了——兒子李峰因車禍不幸身亡,留下年過半百的父母、沒有固定收入的妻子和兩個尚且年幼的兒子。鄰居們無不搖頭嘆息:「這家人,往後該咋過?」
如今,每月按時到賬的賠償款,穩穩托住了孩子們的學費、灶上的米油,讓這個失去「頂樑柱」的家,依然保有溫暖的煙火氣。
但鮮少有人知道,這份按月抵達的「希望」,竟源自法官張剛燕辦案時的「未雨綢繆」……
2023年12月10日,李峰在送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當場死亡。隨後,其父李大叔為確認兒子與某運輸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申請勞動仲裁併獲勝。但運輸公司不服,於2024年10月訴至北京市丰台區人民法院。
「李峰給你們拉貨快一年,出了事咋就無關?」庭審現場,李峰的妻子林慧代李大叔出庭應訴。她攥著仲裁裁決書,難掩激憤。
「沒簽勞動合同,公司規章管不著他!車是老闆於剛個人租的,工資也是他個人發的,跟公司沒關係!」運輸公司代理人立刻反駁,說著,還拿出汽車租賃合同佐證,試圖撇清關係。
劍拔弩張間,承辦法官張剛燕冷靜援引相關規定,明確指出認定勞動關係的三個要素:雙方主體適格、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管理以及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組成部分。
緊接著,張剛燕對著「三要素」逐條拆解:「公司有資質,李峰是合法勞動者;李峰每天聽於剛安排送貨、領取報酬,本質是受公司管理;李峰運輸貨物的工作是公司的主要業務。」話鋒一轉,張剛燕戳中要害:「於剛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安排工作、發工資,怎麼能算個人行為?」
此話一出,運輸公司代理人的辯解頓時沒了底氣。
但真正的難題,才剛剛開始。這次庭審結束後,經驗豐富的張剛燕敏銳地察覺到了這場官司背後的沉重包袱。
「一開始看材料,確實是勞動關係認定的常規案子,但和林慧聊了兩句就發現,她要的不是『一張勞動關係判決書』,而是能實實在在拿到賠償,給丈夫的事一個交代。」張剛燕說。
張剛燕心裡算得明白:「就算判了存在勞動關係,李大叔一家接著要去申請工傷認定,還需要再提起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的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還要提起訴訟。若運輸公司不服,可能還會另行提起行政複議以及行政訴訟,這對一個剛遭受喪子之痛的家庭和一家本就經營不易的企業來說,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通盤考慮下,張剛燕決心尋找一條能夠一攬子化解糾紛的調解路子。
張剛燕首先找到運輸公司代理人,坦誠溝通:「證據擺這兒,勞動關係跑不了,真判下來,公司不僅要賠,以後招標也受影響,值當嗎?咱們索性一次性把賠償談妥,既讓李大叔一家拿到錢,公司也能避免後續無休止的訴訟,豈不更划算?」
一次次釋法明理,運輸公司方的態度終於從堅決對抗轉向了尋求解決方案。
見時機成熟,張剛燕轉頭又撥通了林慧的電話:「現在調解,錢能早點拿到,不用再跑法院;真等判決,萬一公司上訴,你還得熬,這個家耗不起。」
電話那頭,林慧表示:「張法官,我聽您的。」
今年2月24日,在張剛燕的多輪調解下,雙方坐到了一起,一個關於工傷保險待遇的「一攬子」調解方案達成:運輸公司方同意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及相關賠償。一場可能曠日持久的連環訴訟危機,在法官的智慧和努力下巧妙化解。
今年9月9日,該案入選北京市丰台區人民法院「三融」工作機制助推實質解紛典型案例。
「『按下葫蘆浮起瓢』是人民群眾不願看到的,更是人民法官在辦案時要努力避免的。」當天的新聞發布會後,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海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針對可能引發衍生訴訟的案件,承辦法官要摒棄就案辦案思維,實質性化解矛盾,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這一案,若只判勞動關係存在的「是」或「否」,對法官來說輕鬆很多。但張剛燕選擇了更進一步——
因為裁判之外,還有生活;
因為訴訟結束,這一家人,還要繼續走下去。
(文中案涉當事人均為化名)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
記者:郭致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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