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9月1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貴州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熊宇(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順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安順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熊宇利用擔任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黨委書記、副董事長,中國華電集團公司貴州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貴州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熊宇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熊宇出生於1953年10月,曾在貴州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工作多年。其間,熊宇曾任公司副總經理,2006年5月任黨委書記,2010年1月任總經理,2014年1月卸任。
2013年3月,熊宇當選貴州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直至2017年1月被免去該職務。
對抗組織審查
大搞權錢交易
2025年7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貴州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熊宇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熊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退休後收受禮金;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熊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熊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5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貴州省安順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熊宇作出逮捕決定。
編輯:魏國峻
審核:林夕合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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