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上海星巴克一門店內發生了令人憤慨的一幕。
一位女顧客因店員忙碌中漏做一杯飲品,對工作人員進行了長達十多分鐘的持續辱罵。
事實上,店員在發現失誤後第一時間送飲品安撫,還主動提出免單作為補償。
到這裡,我覺得工作人員的處理方式已經足夠及時和妥當。
女子顯然並不買賬,反而變本加厲、咄咄逼人,言語激烈地指責和羞辱店員。
更讓人心疼的是,自始至終,店員沒有回擊一句,只是默默承受,最終忍不住委屈落淚。

女顧客趾高氣揚的樣子,和女店員委屈巴巴的表情,讓人看著心裡很不是滋味。
店員一開始並沒有推諉責任,她及時道歉,提出免單處理,態度足夠誠懇,何必揪著不放?
一個人內心得積攢多少惡,才會把一個小小的疏忽,當成宣洩惡意的借口。
這世上有一種惡,它比自私更隱蔽,比貪婪更無聲,比虛偽更傷人,比狂妄更卑劣,那就是:
故意為難他人,得理不饒人。
01
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人:
他們手握真理,咄咄逼人,將道理變成了武器,將對話變成了戰場。
即使對方已經認錯,他們仍然窮追不捨,非要讓對方無地自容才肯罷休。他們總覺得自己占理,就有資格把對方逼到牆角,可他們不知道,得理不饒人其實是在作惡。
上海仁濟醫院,一位剛畢業不久的年輕護士在給患者拔針時,不慎導致輕微出血。她立即主動提出為患者用棉球按壓止血,但對方並不接受,堅持要求她賠禮道歉。
女護士道歉後,患者仍不罷休。最終,在重重壓力下,年輕女護士被迫下跪,以求患者諒解。

在連雲港一家超市,女顧客在結賬中臨時想多買一根雪糕,便轉身去取。
收銀員按順序為下一位顧客先結了賬,女顧客返回後認為被插了隊,當場指責收銀員。
儘管這位收銀員連連道歉,對方仍堅持要投訴。
情急之中,女孩「撲通一聲」雙膝砸地,懇求原諒。
女顧客卻手搖扇子、悠然旁觀,一點沒有出手扶起的意思,反而不依不饒地說:
「現在跪有什麼用?剛才怎麼不守規矩?我明天還來,

河北的一家商場里,外賣小哥因為送餐遲到了幾分鐘,顧客要打差評。
小哥哀求顧客不要打差評,顧客理直氣壯地說:你剛才就是超時了,這是事實,我打個差評怎麼了?
小哥急得直跺腳,四十多歲的男人,委屈得像個孩子一樣崩潰大哭。

這世界上有兩種人:
一種人即使占理,也會給別人留有餘地;另一種人則一旦得理,就會變本加厲,恨不得將對方徹底擊垮。
前者懂得體諒他人,明白每個人都會犯錯;後者則沉浸在自己的正確中,享受著道德制高點帶來的優越感。人哪有不犯錯的。
可有些人就非要擺出一副聖人的面孔,抓住別人一丁點小過失,就把人往死里整。
這種得理不饒人,隨意踐踏別人尊嚴,甚至動輒就要砸掉別人飯碗的人,真的很壞。
02
前段時間,我看到一個令人好笑又無語的新聞。
河北石家莊有個80多歲的老中醫,聲名遠播,很多患者都慕名而來。
老中醫把脈時因指甲過長,不慎在男子腕上留下了深深的印痕。
事後,男子張嘴就要索賠2000元。
老中醫看了一輩子病,估計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連連道歉:對不起,我錯了,我答應賠償,我回去就剪指甲。
可男子依舊叉著腰步步緊逼,其他醫生看不下去,紛紛出面解圍。
男子指著解圍的醫生的鼻子怒吼:不是故意的就完了?過失殺人還得判刑呢!

醫生治得了疾病,但治不了人性的醜陋。
人性最大的醜陋,就是喜歡為難他人。
尤其是在他獲得某種權利之後,他會找機會用盡各種手段,去為難他所能為難的所有人,以此來獲得成就感和滿足感。
重慶曾發生過一件引發眾怒的事件。
一位大媽與家人在必勝客用餐時,一名新入職的服務員不慎將果汁灑在了她身上。
大媽當即指著服務員痛罵,並索要2800元賠償。
店長和區域經理先後趕來給大媽道歉,提出把衣服送去乾洗,並且賠償一定損失。
但大媽拒不接受,自稱「上等人」,堅持要求服務員賠償2800元。
而且她言辭激烈、得理不饒人,甚至對勸解的顧客也惡語相向。
最終,大媽的行為激起了現場群眾的公憤,情緒激動的群眾把一家人圍起來,要求他們道歉。

民警趕到現場調解,大媽堅持索要2800元,否則就天天來店裡鬧。
經過民警反覆勸說,最終賠償了大媽800元,並且將衣服拿去乾洗,這事才算了結。
我特別贊成一個觀點:精神層次越低下的人,心靈邊界越褊狹,越喜歡得理不饒人。
原則性問題上不讓步可以理解,但有很多人,在並非原則問題上依然寸步不讓,窮追猛打。
不少人美其名曰「我是講道理的人」,但在我看來這真不是講道理,而是刻薄狹隘。
的確,有時候別人有錯在先,但你得理不饒人的姿態,只會暴露你的教養。
真正有修養的人,不會因為自己有理就盛氣凌人,而是能夠以平和的心態對待他人的過錯。
03
《傅雷家書》中寫道:理直也不要氣壯,得理也要饒人。
不分場合,一味理直氣壯地譴責別人,只會讓人難堪。
有理的時候不要咄咄逼人,抓住別人的「小辮子」不放,做人要有容人的胸懷。
鋼鐵大王查爾斯·史考伯在一次午休巡視時發現幾名新工人正在嚴禁吸煙的廠房外抽煙,對牆上的警示牌視若無睹。
他沒有動怒,反而微笑著上前,遞給他們幾支雪茄,說道:
「各位,如果你們能夠到外面抽掉這些雪茄,那我實在是感激不盡。」
工人們愣了一下,抬頭看到警告牌,立刻熄滅了煙。
作為廠長,他本可以批評甚至開除他們,但他明白工人養家很辛苦,抽煙只為片刻放鬆。
也正因這份體諒,工人們對他更加敬重。
一個聰明的人,不是依靠道理來征服別人,而是靠自己的包容大度來贏得他人的尊重。
凡事不必苛太盡,凡理不可責太過。
得理不饒人,站在道德的立場上並無錯處;得理卻饒人,是給別人留了一條生路。
民國時期,北新書局的老闆李小峰負責出版魯迅的許多著作。
後來,李小峰長期拖欠魯迅大筆稿費。魯迅寫信一再催問,但對方一直拖延。
1929年,魯迅聘請律師準備與北新書局對簿公堂。李小峰得知後立刻出面懇求和解。
儘管這場官司勝券在握,但看到李小峰誠懇的認錯態度後,魯迅最終選擇了寬恕。
他沒有要求對方支付巨額賠償或讓對方破產,而是接受了分期償還拖欠稿費的和解方案。
更重要的是,他事後也沒有與李小峰絕交,依然允許北新書局繼續出版他的部分著作。
這世界上最殘忍的事,就是抓住對方的過錯進行為難,而不給別人寬容和機會。
要知道,理直氣壯不是本事,理直氣順才是修養。
一個有內涵的人,他的一言一行都是經過再三思考的,不會把別人陷入難堪的境地,而且會注重他人的感受和尊嚴。
▽
作家李月亮說:
「所有得理不饒人的人,他們深層次的共同點是:都沒有同理心,不懂體諒別人。」
我特別贊成這個觀點。
回到文章開頭,上海星巴克的那個新聞。
我們每個人都難免忙中出錯,也都有疏忽犯錯的時候,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一件事。
倘若那位女顧客也能心懷這樣一份感同身受的善良,或許就不會如此得理不饒人。
懂得感同身受,是一個人最高級的善良。
人活著,誰都不容易,今後對那些用雙手謀求幸福的人,多一些將心比心,少一些苛責為難。
即便占理,也不要趁勢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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