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8月9日)就美國、七國集團快速反應機製成員國(包括加拿大、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英國及歐盟)和關聯成員國就有關特區依法緝捕潛逃境外危害國家安全分子的不實和偏頗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香港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自由。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只針對極少部分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和個人。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也指出,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已於7月25日公布懸紅通緝十六名潛逃者,以及已於2024年6月和12月先後被指明為潛逃者的袁弓夷、霍嘉志及蔡明達。這十九名潛逃者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法院已應警方的申請,就上述十九名在逃人士發出拘捕令。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也已於8月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藉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上述十六名潛逃者,並指明針對這十六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該等潛藏境外的潛逃者被通緝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並非因為他們「行使發表的自由」,而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香港議會」是一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其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因此有需要採取是次措施強烈打擊。
「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該類行為或活動可能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香港特區政府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任何外部勢力及別有用心人士,在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措施後,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
「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香港特區政府有責任依法追究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潛逃海外的人。」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潛逃者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他們最終都需要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負上責任,受到法律制裁。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其法律後果,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這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重申,「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受《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堅實保障。任何外國或外部勢力企圖詆毀香港情況,只會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特區政府定當繼續堅定履職,維護國家安全。」
來源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