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8月6日消息,貴州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王秉清(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秉清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2月13日消息,王秉清被查;6月26日消息,王秉清被開除黨籍。
經查,王秉清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搞權色交易,退休後收受禮品;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王秉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秉清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王秉清出生於1957年,河北康保人,中共黨員,1982年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他曾任:貴州省建設廳副廳長,遵義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遵義市委副書記、市長,貴州省交通廳黨委書記、廳長等職。
2018年,他任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2021年卸任。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貴州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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