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西省紀委監委7月25日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清徐縣委原書記王劍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王劍峰(資料圖)
經查,王劍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並進行形式主義整改,政績觀錯位,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盲目決策大搞項目建設,過度舉債加重當地財政負擔,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長期在私營企業主提供的專門場所違規吃喝,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車輛和司機服務;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調整方面謀取利益;向企業攤派費用,加重企業負擔;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追求低級趣味,長期參與帶彩娛樂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劍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劍峰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這是官方首次披露,王劍峰已被查。
公開信息顯示,王劍峰,男,漢族,1966年6月生,山西婁煩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王劍峰歷任:山西省婁煩縣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婁煩縣監察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婁煩縣縣城工作委員會黨委書記,婁煩縣杜交曲鎮黨委書記,婁煩縣婁煩鎮黨委書記,婁煩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山西援疆前方指揮部成員,阜康市委常委、副市長,婁煩縣委常委(正縣級),陽曲縣委副書記等職。
2017年8月,王劍峰任清徐縣委副書記,後任縣長,兼任清徐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20年2月任清徐縣委書記,後明確為二級巡視員。
2021年2月,王劍峰任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4年11月11日消息,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會同中央紀委辦公廳對3起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其中通報: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違規使用資金維修政府辦公樓樓頂、建設廣場景觀小品。清徐縣投資5.9億元建設縣城水系生態治理及城市停車場惠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清徐縣違規將縣政府綜合辦公樓仿古屋頂及外立面塗裝、政府綜合辦公樓亮化工程等打包到縣城水系生態治理及城市停車場惠民工程中,實際形成支出1193萬元。同時,項目還在城市廣場建設了多處景觀小品,包括一座銀色蓮花雕塑、一座景觀石、一處地雕、多棵模擬椰子樹,實際形成支出1305萬元。
2024年11月12日,時任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清徐縣委書記的王劍峰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擴大)會議,會議強調,要把問題整改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主動認領、誠懇接受、照單全收。
2024年11月12日晚,當地連夜拆除違規使用資金建設的模擬椰子樹等,按要求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