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路流傳出武漢一環保公司內部《處罰通報》,其中提及員工圍繞「年終大會董事長總結講話」寫800至1000字的心得體會,超出/不足字數的員工,按照5元/字的標準處罰,引發關注。
在381人的處罰人員名單中,最高的超過1398字,處罰6990元;最低的超字或少字不足10字,處罰15元至50元不等。最後,文件提到「本次對上述人員從輕處罰,超出200元的統一按200元標準處罰」。
這份通報實在讓人無力吐槽。針對員工寫的「董事長講話心得」設立罰款事項,本身足夠越界;而字數超出或不足還要被罰款,更是令人大開眼界。
不難想像這些員工的處境:公司布置了任務,只好認真完成,為了「不丟分」還加倍努力了。沒想到自己一片「苦心」,公司並不領情,反倒以超字數為由罰款。從中人們不難腦補出一幅辛酸打工人的畫面:自己戰戰兢兢,卻被公司反覆揉捏。
站在公司的角度,「超字數罰款」的目的或許是為了「反形式主義」——按規定寫就行,沒必要多寫。比如據荔枝新聞報道,該公司工作人員回應稱:「企業有規章制度,違反了就有懲處。公司本意不想讓大家在文字上花費太多功夫,洋洋洒洒寫兩三千字,不是浪費時間嗎?」但這恰恰又落入了形式主義的窠臼:專門下文要求員工寫「董事長講話心得」,恐怕就已經讓部分員工反感;而字數不符就罰款,更是毫無道理,這可謂用形式主義反形式主義,來來回回地無謂折騰。
目前來看,公司的任性之舉已經遭到了員工的反彈。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武漢市經濟開發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稱,已接到涉事員工家屬投訴電話,鑒於該公司目前只下發通知而未實際扣款,暫未實施違法行為,建議員工在被扣款後,帶上工資條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將受理此事。
其實從企業通報能看到,「處罰將從2025年2月工資中扣除」,那麼罰款確實可能還沒執行。根據當地勞動部門的說法,「已將此事向上彙報,相關領導將與企業進行溝通」,相關部門不妨對企業行為提前進行糾正,也進行法律常識的普及。
據《大河報》報道,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我們現在對外關於這個事項的統一回復是『今年是天源環保強化員工制度的管理年,要求全員遵守制度、遵守規矩,按規範開展各項工作』」。
但是強調公司紀律顯然不能凌駕於法律法規之上。有律師表示,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並未賦予用人單位對員工罰款的權利。那麼,企業顯然無權以所謂「超字數」來罰款。動輒剋扣工資,非但不是「強化管理」,而是「侵害權利」「違反法律」,也是製造更大的管理混亂,更大的「不守規矩」。
梳理一番也能發現,這樣的情形並不罕見,一些企業缺乏基本的邊界意識,對員工提出種種不可理喻、有悖常理的要求和處罰,顯得「爹味」十足。
比如去年12月,北京市發布了「2024年度十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典型案例」,就提到一起員工被老闆罰抄《心經》一百遍的案例。此外,諸如不轉發朋友圈罰款100元、每欠周報1次罰款20元、漏接董事長電話罰款一萬、走不夠步數就罰款等等奇葩規定,都曾見諸輿論。
這些新聞,也都反映出了當前打工人身處的某種困境:部分用人單位過於強勢,動輒就拍腦袋想出種種「管理妙招」,用以拿捏勞動者。
仔細想想,所謂的「爹味」、越界管理,幾乎可以等同於違法:違背常情、缺乏共識的規定,必然需要強制力才能維繫;而公司貫徹強制力的方式,很大概率是在工資收入上動手腳。那麼相應地,這些行為就會變成在違法邊緣試探,也容易引發員工和輿論的反感。
說一千道一萬,要糾正這種現象,還是得從強化執法和監管著手。勞動和司法機關,應當對這些行為進行明確界定,並對具體的案例做出明確的處罰和糾正,有力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遏制住企業任性管理的衝動。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