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湖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8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其中:
懷化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印宇鷹在鄉村振興中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問題。
通報稱,
2013年至2021年,印宇鷹任通道縣委書記期間,為樹形象搞政績,無視群眾利益搞「一刀切」,強制拆除群眾附屬建築和生活菜園,不顧縣財政緊張等實際情況,「壘大戶」「堆盆景」,刻意打造4條檢查調研「經典路線」,損害群眾利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印宇鷹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8月,印宇鷹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資料顯示,印宇鷹出生於1970年11月,湖南沅陵人,大學學歷。他長期在懷化市工作,曾任懷化市鶴城區區長,通道縣委書記等職。
2024年4月14日,湖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印宇鷹任上被查;8月,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
印宇鷹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權力觀扭曲,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撈取政治資本,急功近利,自行其是,刻意打造檢查調研路線,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並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為謀求政治升遷,跑官買官;
為官不廉,長期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並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
任性妄為,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貪圖享樂,玩物喪志,長期沉迷網路遊戲,追求低級趣味;
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為謀取職務晉陞,給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
印宇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印宇鷹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懷化市第六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聊時局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