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范佳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1月8日消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徐文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遼寧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徐文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簡歷顯示,徐文榮1961年6月生,他在中國石油天然氣行業擁有30多年的工作經驗,曾任中國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局長、黨委副書記,中國石油東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等職,後出任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紀檢組組長、副總經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等職。2020年12月,徐文榮任中國第一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1月起,他還擔任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去年2月,徐文榮被免職,同年6月被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月6日消息,徐文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經查,徐文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官迷心竅、權欲熏心,熱衷政治投機,為謀求職務晉陞結交政治騙子,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安排親屬在國有參股企業掛名領薪;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為,靠石油吃石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安排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認為,徐文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