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關係是一項重要的人身關係,也是配偶權、繼承權、親子權等重要人身權利的基礎,「錯位」的婚姻對生活會造成很大影響。日前,在開展「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監督中,四川省簡陽市檢察院與金堂縣檢察院協同辦案,解決了一起困擾當事人多年的問題,姐妹二人「錯位」的婚姻得以理順。
1996年,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沈某乙,以姐姐沈某甲的名義在簡陽市辦理了結婚登記。1998年,沈某甲準備結婚時,考慮到自己的身份信息已被妹妹用於結婚登記,她便用妹妹沈某乙的身份信息在金堂縣辦理了結婚登記。2002年,沈某甲欲外出務工,又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在簡陽市辦理了結婚登記,後與丈夫搬遷到浙江生活至今。
隨著大數據聯網和信息共享,「錯位」的婚姻登記導致沈某甲、沈某乙兩對夫妻在工作和生活中屢屢受阻,遭遇了不能正常買房、不能領取相關福利待遇等諸多難題。後來,兩對夫婦在浙江、四川幾地輾轉,卻發現問題很難得到解決,撤銷「錯位」婚姻登記的事自此成了兩對夫婦共同的「心病」。
今年7月,這兩對夫婦到民政部門信訪投訴,民政部門按照相關合作協議將線索移交檢察機關。簡陽市、金堂縣兩地檢察院隨後開展調查核實。經查,檢察機關確認沈某甲和沈某乙分別冒用對方的名義、欺騙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造成婚姻登記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屬於婚姻登記存在錯誤的情形,應當依法予以糾正。
根據「兩高兩部」《關於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兩地檢察院分別向屬地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履行婚姻登記職責,對錯誤婚姻登記予以撤銷。兩地民政局收到檢察建議後,對姐妹倆的錯誤婚姻登記分別進行了撤銷,為妹妹沈某乙重新辦理了結婚登記,對姐姐沈某甲於2002年辦理的婚姻登記予以保留,並為沈某甲夫婦換領了新證,同時對姐妹倆進行了批評教育。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