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許多對巴勒斯坦歷史不太了解的朋友們普及一些關於這個地區的重要信息:
- 在歷史上,巴勒斯坦地區的地理範圍和概念有所變化,但目前我們通常將其定義為現代以色列國、約旦河西岸以及加沙地帶的集合體。
- 1922年,奧斯曼帝國在經歷了四個世紀的統治後崩潰(從1517年到1917年),隨後英國接管了巴勒斯坦。儘管猶太人的移民活動始於奧斯曼帝國時期,但在英國的託管期間,大規模的猶太移民主要來自東歐。
- 到1947年,猶太人在巴勒斯坦擁有的土地總面積為1,850,000德南,相當於1,850平方公里(714平方英里),占巴勒斯坦土地總面積的7.04%。
- 在1947年的聯合國分割計劃中,提議將巴勒斯坦分為阿拉伯國家和猶太國家,耶路撒冷及其周邊地區被設想為一個獨立的實體。該計劃將分配給阿拉伯國家的地區包括後來的加沙地帶、幾乎所有的約旦河西岸地區以及其他一些地區。
- 1948年9月22日,阿拉伯聯盟成立了全巴勒斯坦政府,負責管理埃及佔領的加沙地帶的保護國。此政府得到了除約旦以外的所有阿拉伯聯盟成員國的承認。
- 2012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第67/19號決議,將巴勒斯坦從「觀察員實體」提升為「非會員觀察員國」。這一地位的提升被聯合國描述為對巴解組織主權的承認。此後,巴勒斯坦被允許將其駐聯合國代表處命名為「巴勒斯坦國常駐聯合國觀察員代表團」,並正式代表「巴勒斯坦國」,不再是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2012年12月17日,聯合國禮賓處處長Yeocheol Yoon宣布所有聯合國正式文件中應使用「巴勒斯坦國」的名稱,從而確認了這一名稱作為所有聯合國目的的國家正式名稱的地位。
- 至今,巴勒斯坦已經獲得了包括以色列在內的139個聯合國成員國中的193個的承認。然而,儘管全巴勒斯坦政府的管轄範圍被宣布覆蓋整個前託管巴勒斯坦地區,但其實際有效的管轄範圍僅限於加沙地帶。自以色列在1967年的六日戰爭中從埃及奪取了加沙地帶和西奈半島,從約旦奪取了約旦河西岸和東耶路撒冷,從敘利亞奪取了戈蘭高地以來,這些領土一直處於以色列的非法佔領之下。
- 在非法佔領這些領土後,以色列開始在這些地方建立定居點。自此以後,以色列政府建立了兩級法律和政治體系,為猶太以色列定居者提供全面的權利,同時對巴勒斯坦人實施軍事統治和控制,剝奪他們的基本權利(如國際法規定),並持續侵佔他們的領土。目前,西岸的大部分地區由以色列管理,但其中42%處於以法塔赫管理的巴勒斯坦權力機構的自治統治之下。而加沙地帶則處於哈馬斯的控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