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南都記者從中國女子泰國產後遇害案受害者的家屬處獲悉,當天10時30分,泰國二審法院判決被告人盧某犯蓄意謀殺罪和毀屍罪,判決其死刑,駁回了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受害者小莉的親友向南都記者表示,對於該判決結果感到欣慰,但按照泰國法律,被告人仍有權利向當地最高法院申請上訴。

南都此前報道,2020年1月10日,33歲的中國廣東籍女子小莉在泰國春武里府一海灘被其丈夫盧某殺害拋屍,兩人育有一孩。同年4月3日,泰國檢方以殺人毀屍滅跡罪起訴盧某。
該案曾舉行跨國庭審。2021年9月22日和23日,該案在廣州舉行跨國線上庭審,小莉多位生前親友出庭作證,小莉的母親表示放棄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希望被告人被判死刑。2021年11月8日,被告人盧某在泰國法院出庭陳述時否認蓄意殺人,辯稱案發前購買工具不是用來作案,對檢方和原告律師提出的指控均予否認。
今年2月8日,泰國春武里府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盧某蓄意謀殺罪和毀屍罪成立,由於被告人承認部分事實,泰方法院將其從死刑減為無期徒刑。小莉的家屬隨後一致要求繼續上訴。
時隔9個多月,該案迎來二審判決。11月25日下午,小莉的親友及代理律師助理章紅媛告訴南都記者,當天上午10時30分,二審法院宣判,判決被告人中國台灣籍盧某死刑,駁回了一審法院給予盧某減刑到無期徒刑的理由。小莉的親友向南都記者表示,對於該判決結果親友們感到欣慰,同時按照泰國法律,被告人有權繼續向泰國最高法院申請上訴。章紅媛表示,如果被告人提起上訴,後續法律流程預計還需要一年多的時間。
章紅媛向南都記者表示,該案審理過程遇到當地嚴峻的疫情考驗,受害人家屬和國內證人無法來泰國出庭作證,在代理律師和檢察官、一審法官合作下,進行刑事案中泰跨國線上審案,減輕了受害人家屬經濟負擔和舟車勞頓,這種雲審案方式事後被泰國司法界廣泛推廣運用。
采寫:南都記者 黃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