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激烈爭論,《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七次締約方大會(COP27)20日在埃及沙姆沙伊赫閉幕,比原定時間延長了36小時。大會通過了數十項決議,其中最受關注的成果是批准設立損失與損害基金,用於幫助受氣候變化影響的發展中國家和脆弱國家。

這是一個來之不易的成果,回應了發展中國家的迫切訴求,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進程是個積極推動。有媒體評價說「這是一個歷史性的進展」。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發表聲明指出,會議在伸張正義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援引氣候專家的話報道說,這一成果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發展中國家保持了團結,發揮了比過去幾年更大的影響力。
今年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三十周年,也是《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達成後的第一年,但人類卻面臨日益嚴峻的氣變挑戰。世界氣象組織今年5月發布的報告顯示,2021年溫室氣體濃度、海平面上升、海洋熱量、海洋酸化這四項氣候變化關鍵指標都創下了新紀錄。今年6月以來,巴基斯坦發生了史上罕見的洪災,三分之一土地被淹沒,數千萬人受到影響,令國際社會倍感應對氣候變化的極端緊迫性。
在這樣的背景下,COP27將主題定為「落實」,就是強調各方要採取行動,特別是發達國家要兌現承諾。從歷史上看,全球氣候變化主要是發達國家造成的,但由此帶來的大部分損失損害卻由發展中國家承擔,這是不公平的。因此,發達國家理應承擔「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履行率先減排義務,並為遭受氣變損害的發展中國家提供補償。
在2009年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發達國家承諾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幫助發展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但這一承諾至今沒有兌現。基於發達國家「口惠而實不至」,在COP27上,發展中國家普遍要求發達國家落實承諾,提供賠償。奈及利亞總統布哈里近日在《華盛頓郵報》上刊文指出,西方的發展在非洲引發了氣候災難,非洲有權要求西方「氣候賠償」。巴基斯坦總理夏巴茲·謝里夫在會上也要求歐美等富裕國家對包括巴方在內的遭受氣變損害的國家進行賠償。

迫於壓力,發達國家最終就設立損失和損害基金與發展中國家達成了共識。但這不是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恩賜,而是應該承擔的責任。正如巴基斯坦氣候變化部長謝里·拉赫曼所說,「這不是接受慈善,這是對我們的未來和氣候正義投資的首付」。
同時需要看到的是,COP27尚未就基金的落實制定「路線圖」,在哪些國家應該出資、基金如何運作等問題上也沒有明確規定。加上發達國家的消極態度以及誠信赤字,人們對基金的落實仍打個問號,仍需要進一步的談判與切實的行動。
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一直是氣候問題的行動派和實幹家。自2012年至2021年,中國以年均3%的能源消費增速支撐了平均6.5%的經濟增長。2021年中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2年下降約34.4%,相當於少排放二氧化碳37億噸。中國用於可再生能源的累計投資已達到3800億美元,總量居全球第一。
在本次會議上,中方代表團全面深入參與近百項議題磋商,堅定維護髮展中國家共同利益,為會議取得一攬子積極成果作出了重要貢獻。尤為可貴的是,當有些國家受地緣衝突、能源危機影響,在應對氣變行動上放緩甚至開倒車時,中國始終持續推進減排。中方代表表示,中國政府在2020年超額完成減排承諾的基礎上,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新目標願景。中共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華爾街日報》稱,「應對氣候變化,中國的行動已經超過了承諾」。
「我們的星球還在急診室里。」——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這一評價值得人們深思。實現《巴黎協定》目標靠的不是口號而是行動。COP27取得成果殊為不易,但氣候行動仍面臨許多挑戰,後續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這其中關鍵的是發達國家要說話算數,把承諾落到實處。
(國際銳評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