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一未牽繩邊牧犬咬傷路人,主人被行政拘留

據江西景德鎮市公安局消息,當地一隻邊牧犬未牽繩咬傷路人,涉事犬主近日被行政拘留。

2026年1月19日,居民宋某路過浮梁鎮美院星城時,被居民塗某某未牽繩的邊牧犬咬傷,接警後,浮梁縣新平派出所快速介入調查,經查,犬主攜犬出戶未按規定系牽引繩,犬只失控咬傷路人,其行為已構成「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致使他人受傷」,且情節較重,符合行政拘留處罰情形。根據2026年1月1日實施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塗某某行政拘留處罰並另賠償傷者醫藥費。

警方表示,根據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九條,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遛狗不牽繩,屬於法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情形。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