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祖先曾馴化、飼養土狗,那是為了獲得其利用價值,比如看家護院、狩獵裹腹等等,而這也是遠古時期狗的存在定義。祖先將狗列為「六畜」,等同於牛、羊、雞、鴨……說明狗就是狗,它並不具備精神層面的任何一種特權。

同時,先祖在創造成語的時候,凡涉及到「狗」、「犬」的辭彙,那都不是什麼美好寓意。例如:雞犬不寧、雞鳴狗盜、雞飛狗跳、喪家之犬等等,這進一步表示在古時候,狗沒啥了不起的,甚至十分低賤。古人講究實用,並不寵狗。

另外還有一點,那就是古時候,尤其先秦、兩漢時期,狗作為祭品,是用來祭祀的。《周禮·地官》當中有記載:「槀人掌豢祭祀之犬」。注意「祭祀」兩字。原本再尋常不過的一種家畜,現在卻搖身一變,成了屠不得、吃不得的神獸。

問題就出在西方舶來文化上。西方人對狗的態度和我們截然不同,他們在殖民、掠奪、富足之後,開始追求精神層面的東西。狗,恰恰因其討好型、依附型、忠誠型、陪伴型之獨特獸性,深得洋人青睞,地位扶搖直上,成了精。

這種文化傳到國內,一些人跟著效仿,引以為榮,並表現得趨之若鶩深信不疑,他們認為狗是伴侶,能撫慰心靈,覺得寵狗時尚,高人一等。特別是現如今人們的生活質量大幅度提升,高質量生活催生享樂主義,寵狗首當其衝。

我們要警惕這種來自西方文化當中的「精神鴉片」。「聲色犬馬」的亞健康生活態度往往會麻痹人的意志和鬥志,使人萎靡、頹廢。而過分寵狗愛狗,事事站在狗的立場上,則會變得蠻不講理、難以溝通相處,誘發人與人之間的矛盾。

關於養狗,有兩個原則,說與愛狗群體聽聽。第一,城市不適合養狗,根本不具備飼養條件,能不養就別養了。第二,假如非要養,請務必保持理性,不寵不溺,平常心對待,始終把人的權益放在第一位。狗不懂事,人得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