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立法機構周二通過了一項法案,賦予同性伴侶共同收養一名與他們無親屬關係的兒童的權利,這一舉措清除了實現完全婚姻平等的最後障礙。台灣地區於2019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但在授予同性伴侶完全平等的收養權方面停步不前。此前,只有異性夫妻和單身人士才被允許收養與他們無生物關係的兒童,這導致同性伴侶如果想收養孩子,只能有一人註冊為孩子的法定父母,即使他們共同承擔撫養責任。
「我非常激動,我們今天授予同性伴侶共同收養權,」一位官員說道,她是那些發起法律變革的人之一。她補充說:「從法律上講,我們終於使同性伴侶重歸子女之身。父母的愛是一樣的,只有通過共同收養,我們才能通過法律保護彼此的權益和利益。」
台灣推動民事伴侶權益聯盟,這個支持台灣島內同性戀權益的倡導組織,也將這一決定稱為實現完全婚姻平等的重大步驟。該聯盟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今天的成功表明台灣的共識是保護同性戀人群的人權並促進性別平等。」
然而,在周二的法律變革之前,一些同性伴侶花費了數年時間在台灣法院中挑戰歧視。去年一月的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中,來自高雄市的一對男同性伴侶成功挑戰了禁令——法院裁定允許共同收養符合他們孩子的最佳利益。但是法院也駁回了其他類似案件,並且限制他們的公民自由的法律仍然保留在法典中,直到上周二進行修訂。
這次法律變革發生在台灣地區對於實現完全婚姻平等仍需付出的努力日益增長的認識之中,儘管同性婚姻在四年前已經合法化。
今年一月,台灣地區發布了一項新指令,允許台灣人與來自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的外籍同性伴侶結婚。這一指令被視為邁向完全婚姻平等的進一步舉措。然而,遺憾的是,該指令並未包括來自中國大陸的同性伴侶。
台灣推動民事伴侶權益聯盟指出,對於同性夫婦來說,仍存在一些障礙,其中包括跨海婚姻的平等權利和輔助生殖技術的獲取。這些問題仍然需要進一步的努力和改革,以確保所有同性伴侶能夠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這一系列的法律變革和改革措施顯示出台灣地區對於保護同性戀人群的權利、促進性別平等的共識和決心。這為台灣地區成為亞洲地區同性戀權益的領導者樹立了榜樣,並為其他國家和地區樹立了一個積極的典範。
雖然還有一些挑戰和障礙存在,但台灣取得的進展表明,通過堅定的努力、社會意識的增強以及法律和政策的變革,完全婚姻平等的目標是可以實現的。這一里程碑性的法律變革為台灣的同性戀社群帶來了更多的平等和尊重,同時也為全球爭取平等和人權的運動提供了一個積極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