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有這樣一個案例:行人闖紅燈被撞,誰該承擔責任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看民法典第1208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場景一:行人闖紅燈,機動車正常駕駛過程中與行人發生碰撞,行人受傷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可能要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但根據民法典,機動車的確沒有任何違規操作,所以,機動車不需要承擔責任。
場景二:行人闖紅燈,機動車正常駕駛過程中與行人發生碰撞,導致行人死亡
這類情形通常會被認定為機動車司機未能仔細明確判斷路面情況,碰撞事故後導致行人死亡,機動車司機需要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場景三:行人闖紅燈,機動車存在輕微違規行為的情況下與行人發生碰撞,行人受傷
由於機動車在發生事故時,存在例如超速、行駛過程中使用手機等違規行為,所以該情形會被認定為3/7責任,機動車司機需要承擔30%的賠償責任。
場景四:行人闖紅燈,故意碰瓷與機動車發生碰撞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了該類情形,如果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事故,機動車不用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場景五:行人闖紅燈,與機動車發生碰撞後,機動車逃逸現場
這類情形無論機動車在碰撞時是否正常駕駛或存在違規行為,由於事故後逃避法律追究,所以機動車司機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