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日本「大佐」可以帶多少兵,為何日軍不當少將都要爭當大佐呢?
前半句提問實在過於籠統,而後半句說明又完全是胡說八道。二戰日本陸軍的「大佐」軍銜有四種可能的軍職:步炮兵聯隊長、師團或者旅團參謀長、軍以上作戰單位的參謀軍官、情報後勤和特務機關的高級軍官,是挺複雜的角色,以下一一說明。
之所以強調大佐擔任的「部隊長」是「步兵」或者「炮兵」聯隊長,是因為這是二戰日本陸軍的標準最大戰術單位,而其它如騎兵、工兵、輜重兵、鐵道兵的聯隊長一般為中佐軍銜,還不夠大佐的適配條件。《亮劍》里的黑島騎兵大佐就是明顯的常識錯誤,應該為中佐,滿編騎兵聯隊才1400來人。

日軍步兵聯隊的兵力大致分為兩個檔次,第1檔是戰爭爆發初期的「常設師團」、「特設師團」和1942年以後的「甲級師團」。由於這兩類師團所屬的步兵大隊擁有相當於六個中隊的兵力,因此聯隊兵員滿編時可以達到3800人到4000人以上,比如第116師團升格為甲級後,在參加湘西會戰時每個聯隊兵力都突破了4100人。
第2檔是1938年開始組建的三聯隊「警備師團」和1942年以後的乙級師團等,每個步兵大隊只編有三個中隊和運輸隊,因此步兵聯隊的滿編兵員一般在2600人到3000人左右。比如1939年參加諾門坎戰役的第23師團(警備師團),每個步兵聯隊的編製兵力就是2600餘人。但不管是哪一檔,聯隊長都是大佐軍銜。

由於炮兵在舊日本陸軍中的重要地位,因此絕大多數山炮兵聯隊、野戰炮聯隊或者重炮兵聯隊的部隊長,也都是大佐軍銜。比如野炮兵聯隊的標準編製是:75毫米野戰炮48門,兵員2894人,所以大佐炮兵聯隊長指揮的兵力也在3000人上下,與步兵聯隊基本相仿。
第二種任職情況是師團或者旅團的參謀長,多數也是大佐軍銜,比如在萬家嶺差點被全殲的第106師團,師團長是松浦淳六郎中將,參謀長就是秋山義隆大佐。但是參謀長只擁有戰役策劃權和部分指揮權,卻沒有整個師團的決斷權,最終的命令仍然要由師團長下達,所以很難界定大佐參謀長能夠指揮的兵力數量。

同時還要看師團長和參謀長哪個更為強勢一些(日軍沒有師團副職,參謀長是二把手),師團長孬一些則參謀長權力就大些。另外確實有部分臨時拼湊的旅團、獨立守備隊的部隊長也是大佐軍銜,兵力當在3000至5000人之間,這屬於特殊情況,絕大多數這些職務仍然是由少將銜軍官擔任。
第三種任職情況是各軍、各方面軍、各總軍級單位的作戰參謀、主任參謀、高級參謀,以及是東京陸軍中央(陸軍省和參謀本部)的班長、課長等等,基本是隨著單位級別升高職務走低。這些大佐參謀軍官是大小戰役戰鬥的策劃者,但沒有實際的統兵權,當然也就無從談起這些大佐能夠指揮多少兵力。

第四種是憲兵隊、陸軍特務機關、後勤單位的大佐級軍官,在這些非作戰單位中,大佐已經是相當高級別的職務軍銜了。但是這些單位任務不同、性質不同、編製不同,所以大佐指揮的人數也不盡相同。像板垣征四郎掛大佐軍銜時,就從駐天津的步兵聯隊長調任奉天(瀋陽)特務機關長,手下肯定沒有3000人的部隊,但是權力和能量卻是不小。
指責後半句缺乏常識,是因為二戰日軍沒有「准將」軍銜,將軍只分為大將、中將和少將三檔,因此晉陞大佐軍銜實際等於一隻腳邁進將軍行列,達不到這個級別或者邁不過這個坎,根本不可能晉級少將,所以「不當少將都要爭當大佐」是結論實在令人啼笑皆非,那叫「隔著灶台上炕」,純屬想當然。
有關大佐軍銜的級別、待遇和晉陞條件,之前多有專答,不再重複了,歡迎查閱。

(作者:西方游龍,本文由「游龍公子」創作)閱後如果喜歡,不妨關注、點贊和評論,謝謝!本文圖片來自網路,如有侵權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