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地區的趕圩日,大多是人來車往,非常熱鬧。然而越是車多人多的時候,交通違法行為越是不容忽視!11月25日是柳江區土博鎮的趕圩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柳江大隊的農村執法小分隊也來到鎮上開展酒駕毒駕、無牌無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現場「熱鬧」程度堪比「趕圩」。
中午12點,來鎮上趕圩的人和車越來越多,一位開著電動自行車、戴著紅色帽子的大哥被交警攔了下來,酒精初篩棒顯示:大哥喝酒了!
大哥,你之前喝酒開車被我們攔過吧?
這次第三次了……
被攔過怎麼不吸取教訓咧?
就貪喝了兩杯,以為沒有事的……
根據現場民警的詢問,這位大哥此前就兩次因為貪喝小酒,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僥倖上路,被交警攔下後處罰。「我知道錯了,下次不會了。」面對這次的扣車,大哥表示願意接受處理。
在農村道路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兩輪摩托車無牌無證上路等行為也是檢查的重點之一。一輛2007年生產的「嘉陵」牌摩托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車輛的車輪蓋和座墊都已經破損,可見這輛摩托車有一定年代了,且前後均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一問之下,該摩托車的駕駛人竟是沒有駕駛證的,且經民警查詢,該車也早已達到報廢標準。
無牌無證駕駛報廢的摩托車上路,所面臨的處罰可想而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上道路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被處罰款200元,記12分並扣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被處罰款300元,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被處罰款5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收繳、強制報廢該機動車。
當天的專項行動中,土博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鎮派出所民警和鎮禁毒辦工作人員也在現場配合交警執法小分隊開展交通安全勸導服務,普及宣傳酒駕、毒駕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提醒村民不要乘坐超員超載的車輛,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教育。
據了解,至當天行動結束,柳江交警農村執法小分隊檢查車輛100餘輛,依法查扣無牌無證兩輪摩托車11輛,教育警告輕微交通違法32人次,有力維護了轄區道路安全、暢通,同時提高人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文明交通意識,為預防和減少農村地區交通事故的發生提供了有效保障。
文| 羅笛 王鐵林 圖| 呂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