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日報記者 李倩
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下文簡稱《醫師法》)正式實施,相比原執業醫師法,這部對醫療行業具有重要意義的法律文件,都有哪些亮點?又將對我省醫療行業帶來哪些影響?
超說明書用藥正式立法
「新版《醫師法》首次納入超說明書用藥,是對醫師臨床用藥的一種保護。」3月7日,河南省人民醫院藥學部副主任方鳳琴告訴記者。
方鳳琴介紹,新版《醫師法》出台之前,超說明書用藥相關的醫療糾紛,往往因為沒有現成相關法律法規支持,醫師敗訴情況比較多見。
「醫學發展日新月異,但是藥品說明書的更新存在滯後性,並不能完全與臨床實際用藥需求相適應,因此超說明書用藥情況普遍存在,將超說明書用藥納入立法具有合理性和迫切性。」方鳳琴說,尤其對於一些罕見病和兒童患者,在尚無有效或者更好治療手段情況下,超說明書用藥的情況在臨床上比較常見,這給患者的救治帶來一線生機,也體現出對生命的敬畏。
《醫師法》明確指出,醫師在超說明書用藥時必須取得患者知情同意,且必須有循證醫學證據,這對於醫師是一種保護。
將新冠肺炎防控經驗入法
《醫師法》在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四十五條明確將新冠肺炎防控經驗入法,提出醫療機構建立並執行院感防控管理制度,基層醫療機構要配備一定數量公共衛生醫師,在發生公共衛生事件時醫師應當服從調遣。
《醫師法》明確對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進行制度性安排,進一步補短板、強弱項,對於提升醫師隊伍重大疫情的應急反應能力,著力推動防範化解重大公共衛生風險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更好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
河南省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針灸科主任醫師王慶波說,《醫師法》明確中醫醫師考試資格和中醫個體行醫規範,對師承或經多年實踐確有醫術專長也作出具體規定,能夠為發揮中醫藥人才培養的優勢提供法律保障,更好地傳承中醫藥精華。
「中西醫結合在治療新冠肺炎上發揮出顯著優勢,臨床上中西醫結合、中藥西藥並用,是普遍的診療方式。」王慶波說,《醫師法》明確對西醫學中醫、中醫學西醫的考核作出規定,並增加執業範圍,這將有利於中醫藥的創新發展。
(大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