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普照明的一批次護眼燈樣品因「諧波電流限值」項目抽檢不符合相關標準,被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列為不合格產品。
8月15日,針對此次抽檢事件,歐普照明相關人士回應南都灣財社記者稱,該批次樣品不符合相關標準主要是因為生產時參考的是舊國標而非新國標,目前已通知經銷商停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的批次產品,並回收所有不符合新國標的產品。
1批次歐普照明燈具樣品抽檢不合格
或影響設備的穩定性
據南都此前報道,近日,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2025年第1批市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其中,1批次歐普照明的護眼燈樣品存在抽檢不合格的情況。

具體來看,此次抽檢不合格的樣品名稱為「可移式燈具」,規格型號為「mt001ch-13.5sx」,標稱生產單位為「歐普照明電器(中山)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為「諧波電流限值」。
據了解,諧波電流限值項目是指由設備或系統引入的非正弦特性電流。gb 17625.1-2012《電磁兼容限值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標準規定燈具屬於c類,即照明設備,c類設備限值分為有功輸入功率大於25w和不大於25w兩種限值。不合格會增加線路損耗,浪費電網容量,影響設備的穩定性,對電網續電保護、自控制裝置和電器產生干擾造成誤動作等危害。
歐普照明:不合格產品生產於新國標前
目前不符合新國標的產品均已退回公司
針對此次抽檢結果,歐普照明相關人士回應記者稱,接到諮詢後立即核實了該批次產品情況。經查,因國家標準於去年完成升級,該批次產品生產於新標準實施前,故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要求。
而除了此次抽檢不合格外,在今年3月份期間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2024年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中,有1批次歐普照明所生產的可移式燈具不合格項目為諧波電流,與本次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的問題相同。
對於兩次抽檢不合格的情況,歐普照明的相關人士表示,不合格產品均生產於新標準實施前,故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要求。「我們收到抽檢結果後,就立即聯繫了經銷商,讓他們停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的產品,目前所有不符合新國標的產品均退回到公司了。」
去年營收利潤、主要產品產銷量均下滑
研發營銷投入比例進一步擴大
根據歐普照明官網信息,其創立於1996年,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服務於一體的綜合型照明企業。歐普照明於2016年8月19日成功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正式掛牌上市。目前企業員工超過6000人,線上線下、國內外70多個國家終端銷售網點超過十一萬家。
根據歐普照明的財報數據,歐普照明2024年營業收入為70.96億元,同比下降8.96%;歸母凈利潤為9.03億元,同比下降2.28%,公司出現營利雙降的情況。主營的照明應用產品及其他的產銷量分別為2.44億件、2.6億件,分別同比下滑22%、13%,實現收入70.33億元,同比下滑8.59%。
而除了營收利潤之外,歐普照明的現金流凈額也出現了較大幅度的下滑。2024年,歐普照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8.19億元,同比下滑50.86%,歐普照明表示主要系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減少所致。
而在銷售區域方面,2024年,歐普照明國內市場營收為63.62億元,同比下降8.57%;毛利率同比減少0.13個百分點至38.83%。海外市場營收6.71億元,同比下滑8.75%。
與此同時,2025年的一季度報告顯示,歐普照明雖凈利潤同比有所上漲,但其營收仍有所下滑。其2025年一季度營業收入為14.91億元,同比下降5.83%;歸母凈利潤為1.41億元,同比增長16.77%。
此外,在業績下滑的同時,正如上述的抽檢結果所示,歐普照明的近段時間來因為質量問題頻被點名,而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有關於歐普照明的相關投訴已累計達695條,近30天內有19條,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產品質量、售後服務、以舊充新、虛假宣傳等問題。而這也與歐普照明在近年以來,被質疑其存在輕研發重營銷的情況也有所關聯。
從近年來的財報數據可以看到,歐普照明在營銷和研發之間存在顯著的資源分配失衡現象。2022-2024年間,歐普照明的銷售費用分別為11.52億元、14.4億元、12.91億元,其銷售費用率始終維持在15%基準線上方,並於2024年攀升至18.19%,較同業呈現斷崖式差距,同期佛山照明的銷售費用率為3.86%、德邦照明為3.77%,陽光照明為14.74%。
反觀研發投入費用,歐普照明同期的研發費用分別為3.70億元、4.21億元、3.06億元,呈現收縮態勢,費用率長期在5%區間徘徊。銷售與研發投入比從2022-2023年度3:1的差距,進一步擴大至2024年4.22:1的比例。
2025年第一季度數據也證實了這一趨勢,其2025年第一季度的研發費用降至6938萬元,同比下滑16.78%,營收佔比下滑至4.65%。在a股led行業42家上市公司研發投入排行榜中,該佔比位列第28名,處於行業第三梯隊水平。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邱康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