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鞭靜憶為官日,事事堪持天日盟:淺談宋代官員起複的原因

引言

不管何時,每項制度的制定都有其背後的原因,有的制度是對已有制度的延續發展,而有的制度是因當下所需而成。奪情起複之制,古已有之,從先秦時期的喪服制度逐漸發展完善成起複制度,由此可知,宋代的起複制度同樣是延續前代發展的,並根據不同時期的不同需求進行調整,故而官員被起複的原因也不盡相同。

一、政治原因

歷朝歷代,統治政府所建的任何規章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為其政治服務,統治者始終以鞏固自身統治為第一要義。宋朝政府根據不同時期的政治需要,而不斷調整起複之制,從宋初缺官而普遍起複,到朝政穩固逐漸轉向維護孝統鼓勵丁憂,再到冗官出現「罷文臣起複」等等,都是為了讓趙宋政權更長久、更鞏固的走下去。

宋初,據史料記載「祖宗時,文武官尚少,故因襲前代權制,不許解官」可知,宋代繼承前代起複制度的首要原因是宋初官額人數不足,若官員行三年之喪,則會使官職長期空缺,從而影響朝廷機構的正常運轉,因此實施起複之制,不允許官員解官持服。

御前及第、江浙人在北州以及川廣、江浙、河東地區等,此類官員在宋初時遭喪時,不允許解官終止,被統治者強制起複,究其原因,大概在於江浙、川廣等南方地區是宋初新佔領地區,此時對這些地區的統治還尚未鞏固,地處偏遠,難以管控,統治者固然害怕其在守喪期壯大自身勢力,形成割據從而威脅宋代政權的統治。

因此依宋代的迴避制度來說,以上地區出身的官員是不能在自己戶籍所在地任職,如果他們解官回鄉持服,便脫離了朝廷的管控範圍,那麼於統治者來說則是一大隱患,宋初統治者對該地區的官員是以起複的方式對其進行監管控制,從而達到鞏固政權的目的。

二、軍事原因

「金革奪情」是起複制度的雛形,歷朝歷代中官員被奪情起複得首要原因,就是軍事戰爭的需要,而且不允許官員拒絕,在宋代也不例外,宋代眾多官員被奪情起複,均是因金革之事而起,但是並不單單指戰爭,也指緝盜、平定叛亂等,然而在這三者中,戰爭佔據高位。

就宋代而言,與遼、西夏、金等國關係時好時壞,反反覆復,同三國的戰爭也頻頻發生,因此,宋代因軍事戰爭而起複的官員眾多,尤其在北宋後期和南宋初年更盛。有宋一代,凡是因為戰事被奪情起複的官員,多是因為邊境要地受到外敵威脅。

宋代除了時有外患,也時常面臨內憂,盜賊、叛亂似起,所以,除了戰爭而起的,因叛亂、盜賊興起被奪情的官員也同樣存在,例如張詠被起複,他的原因在於農民起義的爆發,擾亂民心,不利於政權統治。

三、其他原因

除了上述的因政治與軍事而被起複的官員外,在宋代還存在其特殊原因,比如某位官員的職位比較重要,或者是個人才能等等。就官員的特殊職位來說,起複官員分為兩類,其一,是在邊境地區任職的官員,偏遠的邊防要地,需要時刻警惕敵人入侵,因此在要地任職的地方長官不能隨意離任,所以因此起複的官員眾多。

其二是在南方偏遠地區任職的官員,古時,南方偏遠地區地形複雜,異常險、惡,生活環境惡劣,因此,很少有官員去此處赴任,一般是被貶謫官員的去處。在宋代也是如此,鑒於南方偏遠地區官員任職少,且距離遙遠,再加上該地區容易出現盜賊群發,所以對在此地區任職的官員多例行起複。

其次,關於政治才能同樣分為兩類,一方面是,因為其熟悉事務,是治理人才而被起複,另外一方面,是因為其專業素養極高,是專一型人才而被起複。在宋代一般因專業人才起複的官員,大多是禮官。

結語

宋代官員起複的原因複雜多樣,從以往的單一金革奪情到如今的多種原因,都表明著起複制度在不斷向前發展,但不管政策如何調整,官員因何被起,都始終圍繞著一個主線,即鞏固政權。

參考文獻:

[1]沈約,《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