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景泰三年(1452年)置縣,景泰帝以「國泰民安,人心歸順」之意賜名「泰順」。
明景泰三年(1452),朝廷派兵鎮壓了浙閩邊境鄧茂七、葉宗留為首的農民起義隊伍,遂析瑞安縣義翔鄉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5都12里和平陽縣歸仁鄉三十八、三十九、四十3都6里置縣,立治羅陽,景泰帝以「國泰民安,人心效順」之意賜名泰順。隸浙江布政使司溫州府。清代,隸屬未變。宣統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發,浙江光復,泰順屬溫州軍政分府管轄。民國元年(1912)廢溫州軍政分府。3年置甌海道,泰順屬之。16年廢道,實行省縣二級制,縣直隸浙江省。21年,實施行政督察區制,泰順屬浙江省第十縣政督察區(旋改稱第四特別行政督察區。22年,改稱第三特別行政督察區,同年8月,又以特區駐地縣命名為永嘉行政督察區。23年3月,改稱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公署)。36年4月,全省改划行政督察區域,泰順縣一度劃歸第六行政督察區(今麗水地區),5月復劃歸第五區(溫州)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公署。1949年8月,隸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五專員公署。10月,第五專員公署易稱溫州區專員公署,旋改稱溫州專員公署,泰順屬之。1967年屬中國人民解放軍溫州軍管會、支左聯合指揮部管轄。1968年12月,隸溫州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9月,屬溫州地區行政公署。1981年9月至今,隸溫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