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條約》是中俄兩國締結的第一個邊界條約

尼布楚條約

《尼布楚條約》是中俄兩國締結的第一個邊界條約,正式名稱是中俄《尼布楚議界條約》。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十四(1689年9月7日),由清政府全權使臣索額圖和沙俄全權使臣戈洛溫簽訂於尼布楚(今俄羅斯涅爾琴期克)。

自十七世紀中葉起,沙俄殖民者在數十年間不斷入侵中國黑龍江流城,侵擾範圍遍及黑龍江的上中下游。從康熙九年(1670年)起,康熙派人多次與沙俄交涉,希望用和平的方式,與其解決東北邊境的爭端問題。但是俄政府視清朝的和平願望為軟弱,態度極為傲慢無禮,甚至要求清政府向俄稱臣。清政府的交涉、勸說、警告、抗議都無濟於事,俄軍不但置若罔聞,而且侵略活動更加變本加厲。侵略者在黑龍江兩岸強築城寨村屯,燒殺搶掠,策動當地頭人歸順俄國,先後佔據了雅克薩和尼布楚地區。為解除東北邊境人民的困擾,平定三藩和統一台灣後,康熙立即把注意力轉移到東北,開始部署驅逐俄羅斯侵略勢力。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沙俄侵略軍又在黑龍江中下游地區進行搶掠。鑒於已經成為沙俄侵略黑龍江流域的前哨陣地,康熙帝遂於康熙二十四年正月(1685年)諭令都統公彭春、副都統郎談等人統兵由水陸兩路進取雅克薩。俄國在兩次戰鬥中全面潰敗,沙皇政府被迫「撤雅克薩之圍」,並派戈洛溫為大使,與中國舉行邊界和平談判。十一月,清政府從全局考慮,宣布無條件停火,並撤軍回都。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初八,中國使臣索額圖和俄國使臣戈洛文在尼布楚正式談判。在談判過程中,俄方提出多種不合理的侵略方案,均被中方嚴詞拒絕。經過半個多月的談判斡旋,雙方在一切重要問題上全面達成協議,於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正式簽訂中俄《尼布楚條約》。條約有滿、蒙、漢、俄、拉丁五種文本,最主要的是拉丁文本,簽字後即行互換,並將其內容用五種文字刻成了界碑。

中俄《尼布楚條約》共分六款,明確規定了中俄兩國的東段邊界,從法律上肯定了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的廣大地區是中國的領土,俄國事實上承認侵略中國黑龍江地區為非法,並將其侵佔的一部分領土交還中國。與此同時,俄國通過條約將中國讓予的貝加爾湖以東尼布楚一舉納入它的版圖,將烏第河外興安嶺之間的地方劃為待議地區,並獲得重大的通商利益。

中俄《尼布楚條約》是近代中國屈指可數的平等條約之一,是經過平等談判、中國政府做了讓步的結果。條約維護了中國領土的完整,保證了中俄東段邊境170年左右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