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湘四水皆「楓」景,芙蓉國里盡朝暉。湖南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湖南法庭工作實際,通過創新舉措、優化布局、完善機制、強化保障,人民法庭建設水平和司法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成為連接老百姓和人民法院之間的一道知心、暖心、貼心的「楓橋」。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走向楓橋——湖南法院爭創「楓橋式人民法庭」掠影》專欄,持續宣傳湖南法院相關活動的開展情況和經驗做法,用法庭「小切口」見證時代「大主題」,全方位展現湖南法院人民法庭的新「楓」采。

漢壽縣法院蔣家嘴法庭
屋場之前閃耀的法徽,八小時之外亮著的明燈,是漢壽縣人民法院蔣家嘴法庭的辦案日常。
近年來,漢壽縣人民法院蔣家嘴法庭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傳承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用心用情將矛盾化解在家門口,將糾紛止步在屋檐下,將法庭服務送進千家萬戶。
三年來,蔣家嘴法庭共審結案件1035件,調撤案件687件,用法庭新「楓景」丈量著家長里短、守護著萬家「燈火」。
4月9日清早的曬穀場,一張臨時搭建的審判桌前圍滿了村民,一場涉及宅基地糾紛的巡迴法庭如期開庭。

巡迴法庭
原告劉某與被告王某夫婦同屬一個集體經濟組織,聽聞王某有一棟私房要出售,劉某第一時間聯繫王某,迅速敲定了268000元的房屋售價,並一次性向王某付清全款。然而,等劉某拿到鑰匙,滿心歡喜籌劃著對宅基地翻新時,卻發現王某的房子大小與約定根本不符。
劉某一紙訴狀將王某夫婦告上法庭,要求王某退還全部購房款268000元。而王某堅稱房屋與約定完全一致,自己在案涉房屋中經營生意,搬出停業導致生意受損,要求劉某給予相應賠償,否則拒不退款。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實地勘查。經查,原告劉某在該集體經濟組織內還擁有其他宅基地。此外,在劉某起訴前,雙方就因退房問題多次發生激烈衝突,劉某的親屬甚至將車子停放至被告的修車店前阻撓店鋪正常經營,原本一牆之隔的鄰居已是劍拔弩張、水火不容。
承辦法官當機立斷,決定就地開庭審理此案。「從法理上說,宅基地買賣講究『三必須』,必須同村集體成員、必須權屬清晰、必須符合『一戶一宅』,劉某,你知曉不?」「購買房屋如存在不符約定等情況,購買者可以申請退款,王某,你知曉不?」在擺明法理之後,兩人都低下了頭,承辦法官說:「如果你們兩人只是一鎚子買賣的陌生人,我完全可以依據法律法規作出判決。但兩家鄰居多年,何必為這次的糾紛而生分?」
雙方逐漸冷靜了下來。最終,雙方各退一步,達成一致意見,由被告王某夫婦分期返還購房款258000元。承辦法官趁熱打鐵,結合這起宅基地糾紛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現場旁聽的村民詳細解讀農村宅基地買賣方面的法律規定。
這場「家門口的庭審」,不僅解開一樁鄰里積怨,更在鄉間播下法治種子;敲開的不僅是鄰里心牆,更是基層善治的大門。
「我們是二婚夫妻,各有子女,我雖然有退休金,但刨去養老費、治療費沒剩多少了,根本沒有什麼積蓄。」面對「老伴」要求離婚並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已經78歲的被告袁某面露難色。
2025年初,收到原告賀某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台提交的離婚申請後,蔣家嘴法庭負責人當即啟動涉老案件綠色通道,走進袁某所在的養老院。養老院到法庭要轉三趟車,袁某年事已高,出行不便。為了不讓袁某奔波勞累,承辦法官選擇在養老院的床尾辦案。
2015年,時年50歲的賀某與68歲的袁某在人生後半場重組家庭。婚後,兩人經常因生活瑣碎發生爭執,最終賀某選擇返回沅江老家,袁某獨居漢壽養老院。了解到雙方沒有和好的可能,法官便決定由情入手,讓雙方「好聚好散」。
「阿姨,您確實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但是您也要考慮,袁老今年已經78歲了,您比袁老年輕,身體狀態也比他好,與袁老十年夫妻,能否考慮多給袁老留點保障呢」?考慮到袁某目前的身體狀況,承辦法官將調解的重點放在了賀某身上。
「我也不是非要錢,錢我不要了,讓他自己保重身體。」在承辦法官的調解下,賀某主動說道。這場持續十年的黃昏戀,最終畫上了句號。
兩位平均年齡69歲的當事人,在免於奔波之苦中實現了「夕陽別離亦從容」。「我們化解的不只是家庭矛盾,也是老年群體『怕訴』『畏訴』的心結。」劉勝男表示。當「家門口的法庭」遇上「床前的調解」,我們看到的不僅是程序正義,更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最溫暖的註腳。
從電話溝通到上門簽筆錄,全程沒讓老人出過養老院大門。這種「法官多跑路、老人少折騰」的司法服務模式,已成為蔣家嘴法庭涉老糾紛化解的標配和名片。
數據顯示,該庭成功調解涉老案件163件,聚焦老年人現實困難,著力解決了老年涉訴群體的「急難愁盼」。
北京時間19:30,加拿大東海岸晨光初現。當周某在多倫多宿舍里點亮手機屏幕時,10000公里外的蔣家嘴法庭審判庭燈火通明。

時差法庭
因歷史原因,蔣家嘴鎮涉外務工人員眾多,且主要分布在北美、加拿大等地區。
「過去越洋官司要熬通宵、等傳真,現在法庭追著太陽辦案。」法庭負責人劉勝男指著世界時區圖解釋。在「時差法庭」值班表上,每周二、周四晚19:00—22:00被標註為「跨洋黃金三小時」,與北美東部時間早7:00—10:00無縫銜接。
去年,周某找胡某賒購農藥未付貨款,胡某訴至蔣家嘴法庭。當得知對方在加拿大務工,本已對追款不抱希望,沒想到法官主動提出夜間開庭,用跨境出庭程序為雙方化解糾紛。
「雖然本案已經進入訴訟程序,但我知道,你們就是心裡有口氣不順,今天看能不能幫你們把這口氣理順,畢竟訴訟不是我們的目的,解決問題才是嘛!」通過「雲庭審」,承辦法官認真聽取雙方陳述和訴求,對雙方展開了耐心細緻的調解工作,最終雙方當庭達成了調解協議,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這場橫跨太平洋的「時差法庭」,不僅化解了3.6萬元農資貨款糾紛,更創造了「楓橋經驗」全球化實踐的新樣本。
一封封橫越萬里的電子調解書,見證著蔣家嘴法庭「追著時差跑」的司法服務,也記錄著「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應」的為民初心。
田埂邊丈量法理,庭院里共話桑麻。三年來,蔣家嘴法庭先後開展送法「六進」活動21次,為法治鄉村建設注入司法動能。4月17日,蔣家嘴法庭面向轄區鄉鎮二級幹部,在鎮政府開展以「涉農糾紛的預防和化解」為主題的普法宣傳知識講座。

普法現場
為破除「大水漫灌」式普法,避免空談,法庭負責人前期深入轄區進行調研,通過實地走訪及對轄區內成訴糾紛進行統計、研判,針對訴訟及信訪頻發的問題,按需籌備課件。
講座中,法官針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宅基地糾紛等常見糾紛,將法律規定與矛盾糾紛解決經驗融入講解,並穿插本地案例,讓村鎮兩級幹部們聽得懂、用得上。
在答疑環節,村幹部提出困擾已久的難題:「部分村民長期在外務工導致土地撂荒,集體能否收回承包地?」法官結合土地管理法第38條和湖南高院相關判例,從「連續棄耕拋荒兩年」的認定標準到催告程序的規範化操作,逐項解剖法律要點;針對「外嫁女」權益保護這一高頻問題,法官重點解讀了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5條與村規民約的銜接問題,強調「任何自治章程不得減損公民法定權利」的基本原則。
「以前處理外嫁女土地糾紛總感覺底氣不足,現在有了法律依據和操作流程,工作起來更有章法了!」大家紛紛表示,「定製」講座不僅提升了基層幹部依法辦事能力,更培育了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意識。
下一步,蔣家嘴法庭將繼續發揮人民法庭司法便民的「橋頭堡」作用,情系百姓、主動服務、探索創新,努力打造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為推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
來源:漢壽縣人民法院
作者:方玲 劉勝男
編輯: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