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南宋初年(主要指紹興年間,約1130年代至1141年)各大軍事集團的軍費額度及當年南宋總財政收入的估算數據表。
說明:
- 數據來源:主要依據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及現代學者(如汪聖鐸、王曾瑜等)的研究估算。
- 貨幣單位:緡(貫),即銅錢單位。1緡=1貫=1000文。
- 數據性質:由於史料記載不全、通貨膨脹(紙幣會子發行)、實物折變(米、絹折錢)等因素,具體數字為估算值,不同史料和學者觀點可能存在差異。表中數據主要反映紹興八年(1138年)至紹興十年(1140年)左右的水平,這是岳飛北伐及「中興四將」兵力鼎盛時期。
- 軍費構成:包含士兵糧餉、將領俸祿、裝備購置、馬匹飼養及後勤運輸等。部分軍隊(如岳家軍、吳家軍)有屯田收入自給一部分,表中「中央撥款估算」指需朝廷財政直接負擔的部分(或總消耗,視具體記載而定,此處盡量採用總消耗以體現負擔)。
南宋初年(紹興年間)財政收入與主要軍事集團軍費估算表
表格
項目 / 軍事集團 | 統帥 | 兵力估算 (人) | 年軍費總消耗估算 (緡/貫) | 備註 (含糧草折算) | 占財政收入比例 (估算) |
南宋朝廷總財政收入 | - | - | 4,000萬 - 6,000萬 | 紹興初年較低(約2000-3000萬),紹興十年左右恢復至4000萬以上,紹興末年達6000萬+。 | 100% |
全國軍費總支出 | - | ~20萬 - 30萬 | 3,000萬 - 4,500萬 | 包含各大主力軍、地方駐防軍、禁軍等。 | 約佔70% - 80% |
岳家軍 (後護軍) | 岳飛 | 100,000 | 6,700,000 - 7,000,000 | 據載月耗錢56萬緡、米7萬石。年耗錢約670萬緡,另有大量米糧。屯田自給部分後扣除中央負擔減少。 | 約 15% - 18% |
韓家軍 (前護軍) | 韓世忠 | 80,000 | 4,500,000 - 5,000,000 | 駐守淮東,水軍開支較大。按兵力比例推算。 | 約 10% - 12% |
張家軍 (中護軍) | 張俊 | 80,000 | 4,500,000 - 5,000,000 | 駐守建康,裝備精良,但張俊本人善於斂財,部分軍需可能自籌。 | 約 10% - 12% |
劉家軍 (左護軍) | 劉光世 | 52,000 | 3,000,000 - 3,500,000 | 駐守淮西,軍紀較差,存在吃空餉現象。紹興七年兵變後被拆分。 | 約 7% - 9% |
吳家軍 (右護軍) | 吳玠/吳璘 | 60,000 - 80,000 | 3,500,000 - 4,500,000 | 駐守川陝,部分依賴四川地方財政(鹽茶稅)及屯田,中央調撥壓力相對較小但總額巨大。 | 約 8% - 10% |
其他駐防軍及禁軍 | Various | ~50,000+ | 3,000,000+ | 包括楊沂中御前親軍、各地州郡兵、水軍等。 | 約 7% - 10% |
關鍵數據分析與背景
- 財政收入的劇烈波動:建炎初期 (1127-1130):南宋剛建立,丟失北方半壁江山,歲入不滿1000萬緡,財政極度崩潰。紹興中期 (1135-1140):隨著江南經濟恢復、商業稅(經總制錢、酒稅、鹽稅)大增,歲入迅速回升至4000萬-5000萬緡。紹興末年 (1160前後):達到南宋高峰,歲入可達6000萬-7000萬緡,甚至超過北宋巔峰。
- 軍費的沉重負擔:「十之八九為軍」:史書常言南宋初年「國用之費,十之八九為軍」,雖略有誇張,但軍費佔比70%-80%是學界共識。岳家軍的高消耗:岳家軍因戰力最強、規模最大(達10萬)、訓練最精,且北伐戰線長,後勤成本極高。史料明確記載其月耗錢56萬緡,米7萬石,摺合年耗確實高達700萬緡左右,單此一軍就占朝廷歲入的六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屯田的作用:為減輕負擔,岳飛、吳玠等大力推行營田。岳飛在鄂州屯田,歲收米72萬石、錢280萬貫,極大緩解了中央壓力(上述表格中的軍費若扣除屯田收入,中央實際撥款會少很多,但總社會資源消耗依然巨大)。
- 結局與影響:巨額的軍費開支是宋高宗趙構和秦檜決定議和(紹興和議)的重要經濟動因之一。長期戰爭導致財政瀕臨崩潰,百姓賦稅極重(各種苛捐雜稅),社會動蕩。1141年紹興和議後,南宋裁撤部分軍隊,收回大將兵權(罷免韓世忠、岳飛、張俊等),軍費開支有所下降,財政壓力稍緩,但也失去了北伐收復中原的最佳時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