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於耀賓先生《於耀賓|應祭出重磅殺手鐧:重啟對日戰爭賠償》一文,有理有據,痛快淋漓,瞬間血脈噴張。一下子如醍醐灌頂,諸多歷史問題好像條分縷析的弄了個清清楚楚。也忽然覺得,我們有十分充分的法理和根據向日本索要戰爭賠款。
再讀歷史,方才明曉,基於歷史事實與國際法準則,明確中國1972年放棄對日戰爭賠償是有核心的極其重要的前提的,那就是日本必須履行和平憲法、不干涉中國內政,闡明了毛主席、周總理時代該決策的全局戰略正當性。

中日聯合聲明寫得清晰,其核心前提是,放棄賠償的基礎是日本作出雙重莊嚴承諾:「一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認同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遵循《波茨坦公告》立場;二是恪守和平憲法第九條,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戰爭、不保持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交戰權。」
這裡的核心表述是:「遵守和平憲法,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戰爭,不保持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交戰權」。
在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第五條還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這一決策絕非無條件的妥協,而是毛主席、周總理基於時代格局與全局戰略的英明抉擇,具有充分的歷史正當性。
但是今天情況確實已經發生根本變化,日本現任首相高市早苗的涉台囂張言論及系列動作,已完全構成對和平承諾、中日政治文件及戰後國際秩序的三重違約;從條約法、國際秩序保障機制及賠償範圍界定三方面,闡明中國重啟戰爭賠償的合法依據;最終提出中方針對性行動主張,強調重啟賠償是對日本違約的合理反制,是維護歷史正義與國際秩序的必然之舉,立場堅定且於法有據。

於文在闡述這個問題時,提出三個條件論證了當時放棄賠款的基本背景。
一是秉持人道主義情懷,中國人民曾飽受庚子賠款等負擔之苦,不願讓兩國人民再因戰爭遺留問題陷入困境;
二是當時國際格局下,推動中日邦交正常化可牽制霸權勢力,同時促使日本與台灣當局斷交,為中國統一大業創造有利條件。
三是彰顯我和平誠意,以寬容姿態推動「中日兩國人民世代友好」,為地區和平穩定奠定基礎。我們周總理特別指出:「遭受戰爭損失的主要是大陸人民,我們有權要求賠償!但中國共產黨從兩國人民友好出發,決定放棄!」這一表述既體現了對國家權益的堅守,更彰顯了大國胸懷與戰略遠見。

而今天日本政府的表現,完全背離了聯合聲明根本的最為重要的精神內容,高市早苗的表現可以歸納為在台灣問題的核心立場、遵循的國際法律依據兩大關鍵方面背棄了《中日聯合聲明》精神,具體如下:
1、違背一個中國原則,妄圖武力干涉台海事務。《中日聯合聲明》明確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且充分理解和尊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高市早苗公然稱「台灣有事」可能構成日本的「存亡危機事態」,暗示日本可藉此行使集體自衛權、武力介入台海,這是日本在任首相首次明確聲稱可能武力介入台海,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嚴重衝擊一個中國原則這一中日關係的根基。
2、否定關鍵國際文件效力,炮製「台灣地位未定論」。《中日聯合聲明》規定日本需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立場,而該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中台灣歸還中國的內容。但高市早苗在國會答辯中刻意迴避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反而引用非法無效的「舊金山和約」稱日本放棄對台灣的權利、無權對台灣地位發表意見,其本質是妄圖煽動「台灣地位未定論」,違背了日方在聯合聲明中關於台灣地位的相關承諾,是對中日邦交正常化共識的公然背棄。
如此,高事早苗公然踐踏和平憲法。在國會公然拋出「如果中國大陸對台灣出動軍艦並使用武力,可能會構成『存亡危機事態』,自衛隊將可以依法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暴論,這是1945年日本戰敗以來,首次有日方領導人在正式場合將「台灣有事」與行使集體自衛權關聯,公然鼓吹武力介入台海,徹底背離和平憲法第九條的核心精神。如此,中日聯合聲明關於放棄戰爭賠款的條款已經完全違背,那麼就為中國提出重啟戰爭賠款提出了最為重要的條件。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60條規定,條約一方重大違約時,受害國有權暫停履行條約義務。日本干涉中國內政、踐踏和平憲法的行為,已構成對《中日聯合聲明》的重大違約,中國完全有權局部停止該聲明第五條的施行,恢復戰爭賠償要求。
如今日本已經完全違背了1972年聲明的關鍵條款,因此中國如果提出重啟戰爭賠款,合理合法,完全符合國際慣例。除此之外,中國政府在任何文件中從來沒有放棄過民間對戰爭罪犯的戰爭賠償要求。聲明對民間受害公民的戰爭賠償沒有約束力量。因此,中國人民提出戰爭賠償問題完全符合國際慣例。

至於關於戰爭的賠償,網路上流傳的數字說法很多,比如一個比較詳細的數字廣為流傳,籠統說日本侵略中國欠下的債:黃金21000噸,糧食8億噸,稀土2億噸,青銅4.9億噸,高稀土1.5億噸,木材7億噸,歷史文物360多萬件,馬關條約2億兩白銀,遼東半島3000萬兩白銀,還有殖民台灣50年,死亡3500萬同胞,還有無法計算的煤炭等等各種礦物,這些都需要詳細計算落實。實際數字可能比這個大很多很多。
另外,如果說這些民間流傳的數字還缺乏說服力的話,那麼國民政府1946年提出索賠559億美元,則是白紙黑字。按國際份額應獲108-135億美元(20-25%)或216億美元(40%),按戰爭賠償慣例核算則需1200億美元。但中國僅在1948-1949年獲得2250-2350萬美元實物賠償,僅占應得賠償的0.17%,象徵性意義遠大於實際價。按照於文的摺合演算法:
美元通脹換算(1945-2025年通脹率1699.87%):559億美元→1.01萬億美元,108-135億美元→1944億-2430億美元,216億美元→3888億美元,1200億美元→2.16萬億美元;
人民幣購買力換算(匯率7.1217:1):對應摺合人民幣7.19萬億元、1.39-1.74萬億元、2.77萬億元、15.34萬億元。
這些都是源於政府文件按照今天幣值比照得出的數字。今天,既然日本政府高官已經完全背棄了1972聯合聲明最為重要的條款,那麼中國政府和廣大人民完全有理由啟動真正賠款行動。理應正式照會日方,要求立即停止干涉中國內政;若日方執迷不悟,即刻宣布暫停履行《中日聯合聲明》第五條,恢復戰爭賠償訴求;全力支持民間受害者索賠,全力戰爭賠償行動。為人民提供堅實外交與法律後盾;在國際舞台徹底揭露日本軍國主義復辟野心,凝聚維護戰後秩序的國際共識。
中國政府和廣大人民從來是珍愛和平的,但是當我們最大的善意被對手無視甚至被當作軟弱的時候,我們任何的哪怕點滴容忍都是對敵人的縱容。這也同樣不是中國政府和廣大人民的行為。眼下,高市早苗及其日本軍國主義頭子們,不顧世界各國人民的反對,甘冒天下之大不韙,中國應該毫不猶豫地啟動戰爭賠償一系列事項。
時代不同了,日本已經從1972年的日本迅速滑向軍國主義的戰爭狂人,當然中國也已經不是1972年的中國。敵變我變,對戰爭罪犯啟動賠償,應該得到世界各國愛好和平的廣大人民的讚賞,我們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必要瞻前顧後,堅定不移地用我們的必要方式彰顯我們維護和平和正義的立場。
(作者系崑崙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崑崙策網【作者授權】,修訂發布;圖片來自網路,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