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978年,從安徽大學畢業後便一直擔任鄉村教師的夏傳壽,為慶祝高考制度恢復創作了一首《七律·心懷四化大目標》,刊登於當地文藝期刊。誰也沒有想到,近40年後,這位老教師意外發現自己的詩作竟被「搬」上了一部熱播電視劇,既未獲授權,也未署名。經過不懈維權,今年8月12日,夏傳壽老人終於拿到了法院的一紙判決。
年近八旬的夏傳壽老人出生於安徽一個農民家庭。1964年,他赤腳走出農田,考入安徽大學中文系,畢業後被分配到廣德市誓節中學任教,此後一直擔任鄉村教師近40年。回憶起創作背景,夏老說,「1978年國家恢復高考,我身為老師,希望學生通過高考改變命運,便在鎮文化站邀請下寫下這首詩。」詩中寫道,「中央決定復高考,知識青年拍手笑。白天戰天並斗地,夜晚擦槍又磨刀。一顆忠心紅又紅,兩種準備牢上牢。身居鄉村小茅屋,心懷四化大目標。」這首油印在《誓節文藝》雜誌上的小詩,夏老珍藏至今。

2016年前後,夏老在家看電視時,意外發現自己的詩出現在電視劇《小草青青》中。「這部劇講的是回鄉青年參加高考的故事,第一集開頭就用了我的詩,還擅自增改了一個字。」夏老告訴記者,看到後他也很納悶,「我完全不知情,還特意在片尾看字幕,發現也並沒有進行署名。」

電視劇中侵權片段
此後,夏老輾轉聯繫到出品公司時代光影,對方起初態度良好,承諾添加署名,但此後便無下文。夏老憤憤地告訴記者,「我從事教育幾十年,這首詩創作於特殊時代背景,對我有特殊意義。我不要賠償,只想討個公道。」最終,夏老委託律師提起訴訟。
根據夏老提供的法院判決書顯示,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該詩語言精練、朗朗上口,展現特定歷史時期知識青年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具有獨創性,應受著作權法保護。在無相反證據的情況下,認定夏傳壽為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權。
法院認為,時代光影公司未經許可對作品局部修改、未署名並通過網路傳播,侵犯了夏傳壽的修改權、署名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綜合考慮侵權持續時間、傳播範圍及維權合理開支等因素,判決時代光影公司賠償夏傳壽8000元。

大皖新聞記者通過天眼查平台了解到,涉事公司北京時代光影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是一家以從事文化藝術業為主的企業。8月20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根據公開信息中的號碼嘗試與該公司取得聯繫,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隨後記者撥打了夏傳壽老人提供的一位公司對外聯絡負責人的號碼,並確認對方為時代光影公司工作人員,而當記者向其詢問與夏傳壽的侵權訴訟案件情況後,該工作人員當即掛斷了電話。
大皖新聞記者 孫召軍
編輯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