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中有些說法不符合語法,甚至不合常理,但人們一直在用,用的人都知道合乎情理,用起來一點也沒有違和感,但會讓外面的人感到莫名其妙,甚至驚嘆怎麼能這樣呢?
比如太倉方言中有「夫妻三(仨)」的說法,多年前,本地官媒上也曾出現過「夫妻三」的提法,讓很多對語言較真的人感到很是詫異:「怎麼可以明目張胆地違反婚姻法呢?」
其實,太倉人說的「夫妻三」是指一對父母帶著一個孩子,就是「一家三口」的意思,比如街坊看到小夫妻倆帶著一個孩子出門,就會問:「你們夫妻三打扮得像過年,是望親眷去嗎?」
太倉話里還有「姊妹倆」的說法,太倉人的「姊妹倆」不僅僅是指姐姐和妹妹兩個,兄妹、姐弟都是用「姊妹倆」來稱呼的,因為太倉方言中沒有「姐弟」「兄妹」這樣的辭彙。
當然,這都是老太倉人的語言系統了,對於年輕一代來說,早就更新了,年輕人的語言頻道就是普通話,即使他們能講方言,他們的語言系統也全是書面化的。
太倉人嘴裡說的「葡萄」,其實是核桃、胡桃,而真正的葡萄到太倉人嘴裡則叫作「別桃」。
還有,把土豆叫做「洋芋艿」「洋山芋」(連官媒上也曾出現過),不分男女都叫「阿伯」,這些詞我在以前貼出的小文中提到過。把外地人稱為「野人」,這倒不是對外地人的歧視和篾稱,而完全是傳統意義上的習慣,因為太倉人習慣地把本地之外的都稱為「野」。這個「野」不是野蠻之野,而是古稱中的郊外、城外,後來被引申為外地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