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將琉球變沖繩的關鍵節點,就是發生在1874年的「牡丹社」事件!這個事件百度上可以自行查閱,就不贅述了。不過這是日本政府自從明治維新以來第一次向國外發動的戰爭。稱它激起了日本對外擴張的野心絕不是虛言。
「牡丹社」事件讓清朝失去了對琉球的主權,這個論斷一直都很流行,但是裡面其實是有問題的,原因有二;
1.「牡丹社」事件之前,日本實際上已經吞併了琉球!
2.「牡丹社」事件之後,清朝並沒有放棄對琉球的宗主權!
1872年初,日本政府獲報「琉球漁民被台灣原住民殺害」。其實這種情況已經發生了很多次了,通常的處理方式都是:
「清朝依照前例救援和保護」
「琉球事後上表謝恩」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天朝上國事情多著呢,哪有這麼閑!也不會有哪一方真的想要討一個什麼說法。
但為什麼會扯上日本人呢?因為琉球從清朝開始就一直在搞「兩面手段」一方面對清朝上貢,一方面對日本薩摩藩上貢,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畢竟誰都惹不起,小國寡民只能低眉順眼,兩大之間難為小!
之前,日本也就順手撈點海產品的好處,畢竟日本也惹不起大清,但這一次,日本想搞事情了。同年七月,日本政府決定「將琉球的版籍收回」(話說日本哪裡來的信息琉球一直屬於它),然後鹿兒島的派官員抵達琉球,讓琉球國王派人去東京,慶賀明治維新!
琉球國王只能遵從,派出使節去東京,行禮如儀!
10月,明治天皇冊封琉球國王為琉球藩王,隨後琉球外交權被移交日本外務省。至此,琉球在法律上算是被日本給吞併了。
大清的反應是什麼呢?1973年,日本外務卿副島種臣向總理衙門提起這件事,吏部尚書毛昶熙回答:
「二島(台灣和琉球)俱我屬土,何預貴國事,而煩為過問?」日本得到大清的態度,於是就派兵上島(台灣)了…然後…日本兵就都餵了蚊子。
接著,1874年10月,大清於與日本簽訂了《北京專約》,針對琉球事件重要的有三條!
一:日本國此次所辯,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
二:前次所有難民遇害之家,大清定給撫恤銀兩,日本所有在該處修道、建房等物,大清願留自用,先行議定酬補銀兩,另有辯議之據!
三:所有此事兩國一切來往公文,彼此撤回註銷,永為罷論。
至於該處生番,大清宜妥為約束,不能再受凶害!
把這些條約合在一起看,顯然日本是沒有佔便宜的,大清秀了秀肌肉,逼退了日本,如果沒有後來的甲午戰爭,琉球會不會叫沖繩,其實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