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放快遞箱,最高罰3萬!快遞新規

據交通運輸部網站1月4日消息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下稱《辦法》)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

「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

引發關注

未經同意放快遞箱

最高罰3萬!

新公布的《辦法》中提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1

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的;

2

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

3

拋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網友:

不是不想放快遞箱和驛站

而是想要一種選擇權!

明明填的是家中的收貨地址

收到的取件簡訊卻是

「請來驛站/快遞櫃自取」

這種情況相信不少人都遇到過

據報道
截至2023年11月3日

消費者投訴平台「黑貓投訴」上

有關送貨上門的投訴有22446條

其中多數投訴內容

涉及快遞公司未經允許

直接將快遞入庫驛站

拒絕送貨上門等

黑貓投訴截圖

究竟是什麼原因

導致快遞不送上門?

快遞為何不送上門?

國家郵政局郵政業
安全中心監測數據顯示
2023年12月4日18時26分
我國去年第1200億件快件正式產生

標誌著我國快遞
年業務量再次刷新紀錄
首次突破1200億件大關

由此不難想像

一線快遞員派送的快遞

「數量之多,壓力之大」

快遞員的收入與派件數量息息相關,送貨上門消耗的時間、與用戶的溝通都是成本,因此,即便放入驛站或快遞櫃需要自掏腰包,承擔丟件或被投訴的風險,快遞員也不惜選擇用時間來換取效率和利益的更大化。

不同的人有不同需求

對於「快遞是否要送上門」的說法

不少網友結合自身情況

也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

不少網友表示

驛站非常適合上班族

下班順便拿快遞

不會因為時間問題而錯過

但是對於一些

活動不便的老年人

不方便去驛站取貨

線上購物送貨上門則是「剛需」

由此可以發現

具體到投遞這環

無論是基於居住環境的設施配套

還是個人的生活狀況

人們對於快遞服務有著個性化需求

為消費者提供個性化的

快遞末端服務至關重要

針對消費者差異化的送貨需求

配送快遞不僅要保證送貨時效

更要關注其個性化的末端服務

在收取快遞的環節

給予消費者一定的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