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攤販爆料稱,鄭州經開八大街地鐵口夜市的攤主被索「保護費」,每個攤位必須交一條價值240元的芙蓉王香煙。鄭州經開區聯合調查組發布通報稱,經開區明湖辦事處涉事人員袁某某涉嫌授意個別夜市商販,向其他夜市商販收取香煙,已被停職。
一條芙蓉王香煙的價值有限,但索煙的負面影響卻是巨大的。何況,成年累月下來,索要的好處就是個大數目。這一消息迅速衝上熱搜,表明公眾對於此類卑鄙無恥行為的痛恨之意。
有消息說,幫袁某某收取香煙的攤販表示,這麼做的意圖是「打點城管關係」,以換取日常巡查的「豁免權」。真相到底如何,有待於當地公布調查結果。但顯而易見的是,一個辦事處的工作人員這麼干,是利用職權欺壓群眾,更是利用監督監管的薄弱環節大肆自肥。
有這樣的工作人員,夜市能紅火嗎?這條街的秩序能好嗎?營商環境能好嗎?
在鄭州相關區域,「夜市經濟」頗具影響力,但佔道經營、噪音擾民等問題也對群眾生活造成干擾。有時,相關問題也登上了媒體「頭條」。當地頻頻治理,但效果並未彰顯。何以如此?「索煙」事件不免引發公眾聯想。
工作人員索賄,到底是個人行為還是一種灰色現象,需要當地進一步排查。應該看到,索煙行為性質惡劣,相關人員僅被停職,連處分都談不上,接下來如果不能加碼懲處,何以服眾?
小攤小販是城市商業體系中的「毛細血管」,起到了增加就業、促進消費、便利民生的作用。規範運行「夜市經濟」,提升城市的煙火氣,利於攤販,利於群眾,利於城市。
這一良好局面來之不易,任何開掘「生意」、中飽私囊的行為都不可容忍。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一些城市相繼發生管理人員向商家或攤販索取好處的事件。例如,2022年4月,河北邯鄲市魏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峰峰礦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到他的門店檢查時,借故索要3000塊錢,否則就要貼封條。2022年11月,西安王先生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西安市蓮湖區有城管人員向商戶收「保護費」,不交錢就把東西收走。
此類事件都受到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很快拿出了處理結果。然而,處理問題人員並不是目的。
無疑,某些心術不正之徒在管理崗位上屢屢任性用權、吆五喝六,絕非偶然。諸多事件表明,一些基層管理人員之所以利令智昏,既和人品相關,更關乎管理失序問題。對此,深度梳理亂象,認真查找根源,予以系統性的治理,還群眾一個潔凈、舒適的環境,才是一個城市努力的方向。
現代快報/現代+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