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餐飲帝國」瓦解,靠不正當競爭發不了財 | 新京報快評

▲顏文偉構建的「仿冒餐飲帝國」正在迅速瓦解。圖/食事新聞視頻截圖

「當時虧了錢,想把錢儘快掙回來,就通過這種方式快速借力。」

說這話的人是顏文偉,由他實際控制的四川無名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通過搶注、仿冒各地老店商標,迅速成為擁有十餘個品牌、數十家門店的「碰瓷專業戶」。

在經歷媒體連續曝光、監管部門介入、老店聯合維權後,顏文偉構建的「仿冒餐飲帝國」正在迅速瓦解。日前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他說了這句話。

顏文偉這麼說,看似醒悟和懺悔,但這話從一個靠「快速借力」掙了大錢的人嘴裡說出來,卻頗有些諷刺意味。

顏文偉接受採訪時承認,「借力」方式是不道德和急功近利的。「不道德」,從其精心設計的一套程序可見一斑:

先尋找目標,由專人篩選無商標或可擦邊註冊商標的高流量老店;再將打包的老店菜品送至合作食品公司實驗室分析成分,「還原」味道;同步快速註冊商標;之後在城市熱門地段布店,甚至緊貼老店開出「同款」店混淆視聽。

每一步都不是有道德的人能幹出來的。除了「不道德」「急功近利」,還有一點,不知是顏文偉沒有意識到還是有意不說:這麼做已經違法了。

違法,可以從多個法律視角解讀。從商標法角度,商標法規定,「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碰瓷者哪有一點「誠實信用」可言?

商標法還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但搶注商標,正是其通過「碰瓷」達到非法目的的關鍵一環。據紅星新聞統計,無名集團及其關聯公司申請了500餘個商標,部分商標註冊後並未實際使用,涉嫌惡意囤積。

從反不正當競爭法角度觀察「碰瓷」行為,其違法性質同樣清晰。根據相關法律,店名相似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斷的標準是:混淆行為是否讓人誤認為二者存在特定聯繫。碰瓷者註冊的商標,只在老店名稱加前綴後綴,目的正是混淆視聽,讓消費者誤以為吃的是老店。

碰瓷者的行為,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老店利益,也損害消費者權益,應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行政責任方面,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監督檢查部門可採取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並處吊銷營業執照。

而在民事責任方面,如果老店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賠償數額,按照老店的實際損失或者碰瓷者獲得的利益確定。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老店的實際損失或者碰瓷者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人民法院可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老店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碰了這麼多年的瓷,碰瓷者恐怕要「吃不了兜著走」了。

由於媒體曝光、監管部門介入,碰瓷者的路就要走到盡頭。碰瓷持續多年,碰瓷者固然可恨,但該反思的並非只有他們。

比如商家,需提高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碰瓷者盯上的,是那些有一定知名度卻未註冊商標的商家。由於未註冊商標,碰瓷者註冊近似商標相對容易,一旦它註冊成功,老店反被訴侵權,被迫更名或妥協入股。

還有商標審查、核准部門。碰瓷者手中用於不正當競爭的商標,每一個都經過了合法審批。從程序上,審批或許都沒問題,但如果有關部門能注意到碰瓷者大量註冊、惡意囤積商標的不正常現象,其作惡的時間或許可以短一些。

商家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商標審批部門睜大眼睛嚴防惡意註冊,或許就不會再有這樣的「仿冒餐飲帝國」。

撰稿 / 李曙明(法律工作者)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