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蘇州發布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的通知(銀髮〔2025〕124號)」(以下簡稱《辦法》)。
通知提到,從業機構開展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應當根據《辦法》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客戶單筆或者日累計金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從業機構應當勤勉盡責,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根據客戶特徵和交易活動的性質、洗錢風險狀況,開展客戶盡職調查。
客戶單筆或者日累計金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從業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在交易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辦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財經分類資訊推薦
財經分類視頻推薦
-
3:11
-
1:07:19
-
39:24
-
1:13:12
-
49:29
-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