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江西省分行被罰230萬元 一相關責任人被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

來源:台海網

台海網4月12日訊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贛金監罰決字〔2025〕2-12號)顯示,因授信管理不盡職;未按規定報送突發事件信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金融監管局對交通銀行江西省分行罰款230萬元;對張慧警告,罰款6萬元;對俞興華警告,罰款6萬元;對游祖平警告,罰款6萬元;對游懷勇警告,罰款6萬元;對應曉暉警告,罰款7萬元;對楊寧警告,罰款10萬元;對謝金海警告,罰款10萬元;禁止萬翔宇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李平警告,罰款6萬元;對胡衍斌警告,罰款8萬元。

台海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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