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開譴責!併購對賭中財務造假,露餡後拒不支付業績補償款

【大河財立方 記者 陳玉堯】對賭併購中業績承諾未達標怎麼辦?這家公司竟通過財務造假進行掩蓋,被發現後依然違約不履行業績補償的承諾。

4月17日早間,深交所出手,對A股上市公司——天海融合防務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海防務)交易對手方及業績補償義務人李露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受此消息影響,開盤後,天海防務股價直線拉升,漲幅一度超過5%。

大河財立方記者了解到,事情源於一起高溢價的併購。2016年3月,天海防務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斥資13.55億元從李露手中購得泰州市金海運船用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海運)100%的股權。

據雙方簽署的盈利補償協議約定,李露承諾金海運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實現的經審計的凈利潤累計不低於人民幣2.87億元。若實際實現的累計凈利潤數低於凈利潤承諾數,須就不足部分向天海防務進行補償。

但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金海運通過虛構相關遊樂設施貿易業務,虛增金海運2017年營業收入6144.32萬元,虛增營業成本2197.89萬元。

金海運業績更正後,2015年至2017年金海運累計實現凈利潤2.82億元,較承諾業績少501.42萬元。根據約定需補償天海防務2363.8萬元。

但直至今日,天海防務仍尚未收到上述應支付的業績補償款,且未收到相應的股份補償,李露未履行已公開披露的業績補償承諾。

深交所認定,上市公司收購經營性資產是市場關注的重大事項,交易對手方的業績補償承諾,作為交易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的重要保障措施,一經公開披露,可能對投資者交易決策產生重要影響。李露未按照公開披露的信息及時履行業績補償義務,損害了投資者合理信賴,嚴重侵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對天海防務交易對手方及業績補償義務人李露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責編:李文玉 | 審校:李金雨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