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星新聞
「沒有人喝酒,當時買的是股權,然後就變成買酒了。」近日,消費者楊先生告訴紅星資本局,他母親秦女士自2020年12月起花費32萬元在廣東南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台國際」)買酒。彼時,南台國際承諾會在一年內境外上市,購買酒的錢款也會兌換成相應等值的股票,上市後,秦女士將享有股東分紅等權益。
秦女士與南台國際簽訂了合同,並拿到了股票(贈送)兌換證明。不過,上市遲遲未有進展,期間承諾也由一年變為了四年。直至2025年5月,楊先生髮現南台國際提供的股票根本不存在,才知道母親秦女士受騙,並於當年10月向酒廠所在地平遠縣公安局報案。
與秦女士經歷相同,周女士也於2020年12月通過南台國際購買酒,主要是為了獲得相應原始股股權,但截至目前,12萬元的股票仍未兌現。
2025年12月,南台國際提供了一份公告顯示,該公司計劃於2026年5月正式啟動階段性清退工作,經銷商、股東及客戶可選擇兌換吳鑫國際股票或新合作艾草產業上市公司股票。
不過,相關消費者都不願意再相信,只想拿回自己的投資款。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南台國際公司名稱、註冊地已發生變更。3月9日,紅星資本局從平遠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獲悉,相關案件正在核查中,目前尚未立案,涉及到管轄權問題較為複雜,受害者較多。
32萬元買酒換股權
上市承諾一拖再拖
楊先生的母親秦女士於2020年在直播間接觸到了南台國際「買酒入股」項目。據楊先生回憶,當時直播間內的主播推薦原始股上市,承諾現在買酒能贈送南台國際股份,待公司上市後,價值翻倍。
秦女士聽信了主播推薦,於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4月27日花費32.76萬元買入了南台盛世呈品、南台高端熵減酒,合計210瓶、35箱。
根據南台國際2020購酒贈股權協議合同,南台國際承諾合約簽署一年內達成海外掛牌上市,如果一年到期未完成此目標,將退還消費者所有酒款並支付年化5%的利息,消費者已收到的酒無需退還。在南台國際完成海外掛牌上市之後,消費者擁有相應的股票,享有股東分紅、監督管理等合法權益。
另據南台國際股票(贈送)兌換證明,2020年秦女士購買的酒款將按照1:1的比例兌換成相應的股票,而在2021年酒款貶值按照2:1的比例兌換成股票,秦女士成為南台國際五級經銷商。

據楊先生所述,相關購酒贈股權協議合同的簽署、南台國際股票(贈送)兌換證明均通過郵寄方式進行,酒也是由酒廠直接郵寄發貨。
與秦女士經歷相同,周女士也於2020年12月通過南台國際購買12.6萬元的南台盛世呈品酒,彼時南台國際承諾未來一年完成海外借殼上市後,可憑此股票兌換證明獲得12.6萬股的股票。
「買這個酒是為了股權,酒是贈送的。」周女士說,當時南台國際承諾一年到期未完成此目標,將退還消費者所有酒款並支付年化5%的利息。
不過,在購買酒後,南台國際承諾的海外上市卻遲遲未有進展。2023年7月,秦女士詢問南台國際客服,相關人員表示,「南台國際已借殼上市成功,準備轉納斯達克」,可在2025年5月再度詢問時,相關人員卻發來了2023年11月的公告。
根據公告,受相關因素影響,轉板上市延後,南台國際承諾,四年內若未能成功上市,將全額退款並額外支付第四年5%的利息。

在2025年12月,秦女士未等來上市消息,卻收到南台國際的通知,聲稱南台控股涉嫌集資詐騙被梅州平遠縣警方立案,南台國際計劃於2026年5月正式啟動階段性清退工作,經銷商、股東及客戶可選擇兌換吳鑫國際股票或新合作艾草產業上市公司股票,整體清退與股票兌換工作將在未來2—3年內有序完成。

同步得知消息的還有周女士。
截至3月9日,南台國際尚未有退款進展,「現在到底什麼情況我們也不清楚,我只想退款」,周女士說道。
公司跨省更名
案件仍在核查中
天眼查APP顯示,南台國際成立於2020年10月,於2024年3月更名為南台國際控股(河南)有限公司,註冊地由深圳市福田區變更為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

南台國際的控股股東廣東南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台智能科技」)也於2024年3月更名為南台智能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地由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變更為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而南台智能科技也出現在了購酒贈股權協議合同的收款方中。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南台國際關聯關係較為複雜,另一家名為廣東南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台控股」),註冊地也位於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其實際控制人為丘勝安,而丘勝安也曾出現在南台智能科技高級管理人員備案名單中。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受訪者告訴紅星資本局,在南台國際2025年12月發布的通知中被提及的「丘**已被刑拘」,指的就是丘勝安被刑拘。
秦女士購買的南台盛世呈品酒、南台牌熵減酒均為廣東南台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廠址為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石正鎮南台村,與購酒贈股權協議合同酒廠地址吻合。
2025年5月,楊先生髮現南台國際提供的股票根本不存在,得知母親秦女士受騙後,他於當年10月向酒廠所在地平遠縣公安局報案。
3月9日,紅星資本局致電平遠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相關人員表示,南台控股目前已立案。南台國際尚未立案,公司以前的註冊地在深圳,主要嫌疑人也在深圳,後來轉到了河南南陽,目前正在進一步核查當中,涉及到管轄權問題,比較複雜,受害者較多,有結論辦案人員會聯繫消費者。
監管曾揭露「買酒入股」騙局
律師:公司或構成集資詐騙罪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去年1月,深圳證監局發布風險警示,揭露「買酒入股」的騙局:不法分子以獲得酒廠的原始股為誘導,並宣稱公司正在運營併購重組、境外上市,或承諾豐厚收益,誘騙受害人買入大量酒產品。受害人轉賬後,或得到一紙所謂的股權贈送、股權轉讓協議,或收到不知名白酒。
深圳證監局表示,因買酒屬於購買商品行為,受害人發現被騙後維權困難重重。不少不法分子通過互聯網開展騙局,流竄作案甚至藏身境外,涉事公司有的事發後人去樓空,有的壓根沒有實體經營,被騙資金難以追回。
深圳證監局提醒投資者,投資應選擇持牌機構正規渠道,謹防被騙!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悅表示,南台國際以「買酒贈股權、承諾上市」為誘餌,通過虛假承諾誘導消費者支付大額資金,最終卻出現股票不存在、公司更名逃避責任的情況,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根據《刑法》第266條,該行為涉及金額巨大,可能構成合同詐騙或集資詐騙罪;尤其當公司通過跨省更名逃避監管時,更凸顯出其主觀惡意。
從管轄權來看,王德悅指出,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犯罪地與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均可管轄。本案中,深圳是原註冊地與主要行為實施地,河南是現註冊地,廣東梅州是酒廠所在地,三地均屬於犯罪地範疇。實務中,優先由主要犯罪地立案,因為其是核心行為的策劃、實施地,便於查清案件事實、抓捕犯罪嫌疑人;若管轄存在爭議,由共同上級公安機關協調或指定管轄。
王德悅建議,消費者應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首先,收集合同、轉賬記錄、兌換證明等相關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以推動立案偵查並追贓挽損;其次,同步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解除合同、返還全部款項並要求賠償損失;此外,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或金融監管機構投訴,舉報其虛假宣傳、非法經營行為,推動行政查處。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克強也指出,南台國際以「買酒贈送股權、承諾上市分紅」為噱頭,面向社會吸收大額資金,結果股票根本不存在,公司還跨省更名、拖延推諉。這種行為,不是簡單的消費糾紛,而是典型的非法集資類犯罪,消費者可以欺詐、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為由,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全額退還款項,並主張利息損失。有條件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公司轉移資產。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李海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