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暗藏灰色產業鏈,券商借大v導流開戶引關注
中國基金報記者 孫越 趙心怡
近日,在社交媒體平台,一些財經大v正以知識分享之名,行違規導流之實。其發布的「投資秘籍」往往最終指向:在特定券商開戶。這條潛藏於流量背後的灰色鏈條,將粉絲、大v與部分券商悄然綁定,形成隱秘的利益閉環。
儘管監管早已三令五申,但隨著股市行情起伏,此類遊走於違規邊緣的獲客模式似有復燃跡象,它不僅模糊了知識科普與商業推廣的邊界,更將不明就裡的投資者置於風險之中,成為嚴監管背景下,行業亟待釐清與根治的頑疾。
大v分享「秘籍」
實為開戶導流
近期,一系列「保姆級」投資教程在社交媒體上成為流量熱點,吸引大量用戶關注。「低風險套利」「打新實戰攻略」「薅羊毛技巧」等標題,搭配具體操作步驟,往往收穫較高互動。然而記者發現,這些內容背後隱藏著相似的變現路徑——通過「知識分享」吸引粉絲,最終導向券商開戶引流。
在某公眾號,一位博主自去年12月起持續發布「低風險高收益操作教程」,內容涵蓋賬戶綁定、交易策略等,同時提供vip付費諮詢群和低費率開戶鏈接。不少投資者被此類看似低門檻、高確定性的「攻略」吸引,卻在市場波動中遭遇資金損失。
這種模式已漸成套路:大v通過「曬收益」、營造「輕鬆盈利」的人設吸引粉絲關注,再以「加群獲取更詳細攻略」「領取專屬低傭金鏈接」為誘餌,將流量引至特定券商的開戶頁面。
記者瀏覽多個社交平台發現,此類內容一部分直接帶有開戶推廣信息,另一部分則以「乾貨科普」形式出現,刻意淡化市場風險和資金門檻,將複雜的投資行為簡化為「按步驟執行」,並不斷強調「福利僅限新客戶」。
當粉絲被內容吸引後,大v便開始實施流量轉化。他們通常在文章結尾或評論區引導用戶「私信獲取更多信息」或「加入vip群接收實時提示」。更隱蔽的方式則是通過知識星球等付費社群,在封閉環境中以「內部策略」逐步引導成員完成開戶和操作。
某財經大v在文章中宣稱,「券商優惠政策往往只對新客戶開放,老客戶很難申請到『免五』或『萬1』以下傭金」「一旦市場變化或監管趨嚴,此類低價通道隨時可能關閉」。該大v同時承諾不接觸用戶資金與密碼,並稱將協助開戶直至調佣完成。
然而,記者添加聯繫人後發現,其企業微信認證主體實為某文化傳媒公司,經營範圍主要為信息諮詢、廣告發布、互聯網銷售等,未顯示具備證券相關資質。在實際開戶後,記者也發現所享受的費率與大v宣傳的「萬1」「免五」存在明顯差異,涉嫌虛假宣傳。
此類以「知識分享」為包裝、實際以開戶為導向的內容模式,不僅可能誤導投資者,更在操作過程中暴露出宣傳不實、資質存疑等問題。
高成本下的流量變現
大v之所以熱衷於「導流」,背後是明確的利益驅動。券商(多為經紀業務或網路金融部門)與擁有流量的財經大v簽訂合作協議或口頭約定,明確開戶人頭費、交易傭金分成等利益分配方式。
「這本質上是一種精準流量變現。」華北某券商營業部經理向記者透露,「此前與大v合作的成本很高,頭部大v拉來一個有效客戶需要500元到1000元,即便是普通博主也需300元到600元,並且客戶拉來之後還需要額外花錢去激活、留存,綜合計算下來,性價比並不高。」
儘管成本高企、風險顯著,但在行業競爭壓力下,部分中小券商仍選擇鋌而走險。一位經紀業務人士坦言:「在監管明確規範前,尤其是一些中小券商為快速做大規模,與大v合作引流曾是普遍現象。」
值得關注的是,這種「潛規則」式的合作已遭監管強力糾偏。記者近期採訪北京、上海多地券商從業者了解到,行業已從此前的「流量衝量」模式,逐漸轉向堅守合規底線的精細化運營。
「找大v引流開戶已被嚴格規範,目前大幅收斂,」北京某券商經紀業務員工表示,「2021年後,監管明令禁止券商通過無資質大v進行開戶導流並支付傭金。現在僅允許合規的內容合作,例如知識普及、風險提示,不得直接引導開戶或懸掛專屬鏈接,也不得按效果付費。」
當前,券商拓展線上客戶主要採取多元化合規路徑。滬上一中型券商網金部人士表示,主流方式是與同花順、大智慧等第三方垂直財經平台進行渠道合作,核心考量是在合規前提下平衡獲客成本、轉化率與客戶長期價值。華北某營業部經理則補充,其機構主要採取三種模式:與科技平台合作實現集約化運營、聯合財經社區生產投教內容,以及採用「總部統籌、區域落地」的混合策略,核心是平衡效率、成本與合規。
與此同時,券商日益重視自有陣地建設,通過在官方app、公眾號、視頻號等平台發布投教內容、新客福利,並結合短視頻、直播等形式進行引流。這種自主運營模式優勢在於客戶歸屬清晰,且能基於數據持續優化。
成本對比也反映出模式變遷。華北地區某營業部經理透露,目前通過合規私域運營獲取一個資產萬元以上的有效客戶,成本約為200元至500元,集約化運營可進一步控本。相較之下,昔日依賴大v導流的成本顯著偏高。
明確違規邊界
壓縮「灰色空間」
監管部門對券商與大v合作引流開戶的態度一貫明確。2021年11月,證監會發布通報明確表示,互聯網大v不屬於專職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證券經紀人,證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開戶給獎勵不符合監管規定,證券公司應停止相關合作。
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的《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再次明確,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營銷活動時,不得違規委託證券經紀人以外的個人或者機構進行投資者招攬、服務活動。
在受訪律師人士看來,此類合作可能涉及多項違規,對券商而言,是違規委託無資質主體招攬客戶;對大v而言,若無相關資質卻以分享之名行推薦之實並獲利,則涉嫌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若大v通過分享「秘籍」吸引大量粉絲跟風交易,同時自身控制賬戶進行反向操作(即「搶帽子」交易),利用信息優勢人為操縱證券價格牟利,屬於操縱市場行為。
當前,財經大v的導流行為呈現出隱蔽性強、取證難等特點。馬宏偉指出,導流行為常以軟性推薦、隱性合作形式,通過多個社交平台和私域流量進行,證據鏈追溯困難。此外,相關法律界定尚存模糊地帶,如何準確認定「金融推廣」行為、如何明確利益披露標準,仍需進一步細化。
如何區分合理的投資經驗交流與違規導流?馬宏偉指出,關鍵在於識別是否存在以開戶為目的的定向合作閉環。「如果前期有利益約定,內容具有明確引導性,並通過專屬鏈接導流至特定券商,最後以開戶結果結算費用,這就構成了違規導流,不因其外表是分享而改變性質。」
他建議從三方面破解困局:一是強化跨部門協同,運用技術手段監測並識別導流行為;二是壓實平台責任,要求其對財經內容加強審核,並強制披露商業合作;三是完善法律框架,明確導流行為邊界與披露要求,壓縮「擦邊球」空間。
結合近期監管部門對股市「黑嘴」、非法薦股等行為的整治態勢,馬宏偉判斷,未來對財經大v金融導流的監管將呈現全面趨嚴、常態化和精細化趨勢。
他建議,應進一步從源頭規範券商與外部主體的合作,明確合作方資質、信息披露及宣傳合規要求。對於委託無資質主體引流、未履行審查義務的券商,應依法追責,以形成有效震懾。
「無論形式如何翻新,監管秉持『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馬宏偉提醒,投資者對網路上各類「致富秘籍」和開戶推廣應保持警惕,選擇持牌機構及合規渠道,同時相關從業者應嚴守法律底線,避免踏入非法經營的雷區。
校對:王玥
製作:小茉
審核:木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