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 《中國證券報》5日刊發文章《2026年資本市場關鍵制度將持續升級》。文章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後的《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規定》2月1日起施行、上市公司董秘監管規則公開徵求意見……2026年開年,一系列資本市場關鍵制度持續升級,釋放出深化改革的強烈信號。
市場人士預期,2026年資本市場改革將進一步全面深化,包括服務發展新質生產力、助力長錢長投、全鏈條織密投保「安全網」等在內的一系列改革有望加快推進。

助力企業向「新」而行
賦能新質生產力,支撐科技強國戰略,是2026年資本市場改革的著力點之一。
市場人士認為,下階段,資本市場改革應聚焦提升對科技創新企業的包容性和支持力度,增強資本市場基礎功能與科技產業發展的適配性,完善投融資市場生態,以更好促進科技、產業與資本的良性循環。
提升資本市場制度的包容度與吸引力是關鍵一環。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恆建議,完善科創企業精準識別機制,豐富評價維度,為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硬科技」企業開闢IPO綠色通道。特別是,要發揮出科創板改革「試驗田」的作用,優化「科創成長層」各項制度,把IPO「預先審閱機制」、存量股「詢價轉讓制度」等推廣向更多板塊,同時推動創業板新一輪改革。
引導各類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匹配科創企業資金需求。LP投顧創始人國立波認為,應大力發展和規範S基金市場,盤活一級市場存量資產;拓寬多元化退出路徑,激活產業併購市場,鼓勵龍頭企業整合科創企業。只有讓投身於科技創新的「活水」順暢地流入、流轉和流出,才能真正激發全社會的創新活力,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
同時,應大力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建議,建設好「專精特新」企業專屬板塊,並打通其向新三板、北交所乃至科創板的轉板通道,構建起服務企業全生命周期的階梯式直接融資路徑,讓資本「活水」能夠澆灌到更早期、更基礎的創新幼苗。
深化投融資綜合改革
深化投融資綜合改革,有助於實現市場的動態平衡與穩健發展。
國金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舒思勤預計,未來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健全科技創新企業識別篩選、價格形成等制度機制,更加精準有效地支持優質企業發行上市;推動建立健全對各類中長期資金的長周期考核機制,提高投資A股規模和比例等投資、融資端的重點工作將繼續推進。
中長期資金入市指導意見預計將加快落實,為市場引入更多「源頭活水」。監管部門也將強化逆周期與跨周期調節,夯實市場穩的基礎。國泰海通證券認為,監管部門提出啟動創業板改革並優化北交所制度、擬推出再融資儲架發行制度等重點舉措,預計投融資再平衡將進入新階段。
資本市場制度環境有望持續優化。相關部門正助力上市公司從優化回報機制、有序開展併購重組、積極分紅回購、加強市值管理等方面不斷提升投資價值。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田軒認為,應進一步強化投資回報機制,引導上市公司實施一年多次分紅,鼓勵「註銷式回購」常態化。
提升投資者保護質效
近期一系列典型案例傳遞出政策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正全方位加碼。這不僅是市場公平正義的體現,更是2026年資本市場深化改革的堅實保障,也是提振市場參與者長期信心的根本所在。
證監會日前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公開徵求意見稿)》提出,明確主動退市中投資者保護安排,防範上市公司規避退市、利用破產重整損害投資者利益。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呂成龍說,上述徵求意見稿設「投資者保護」專章,相關舉措均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出發點,致力於保障關鍵環節中投資者保護制度的嚴格執行。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建議,綜合運用好先行賠付、當事人承諾、調解、仲裁、支持訴訟、代表人訴訟、股東代位訴訟等多種投資者救濟方式,通過監管與司法協同共治,更好維護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良好市場生態,促進市場高質量發展。同時,繼續完善支持投資者訴訟的機制,降低維權成本。
「對於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違法行為,不應『一罰了之』,而是要用好用足現有監管工具箱,綜合運用行政、民事、刑事手段,讓造假者、違規者及其『幫凶』付出應有的違法代價。」呂成龍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