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在2025湖北省新能源汽車「雙百躍升」活動現場,湖北分別發布了《支持全省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措施(2024—2027年)》和《2025湖北省新能源汽車促消費政策》。
會上提到,湖北省商務廳會同相關部門印發了2025年湖北省汽車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並明確了對新能源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具體安排。
活動現場。圖/九派新聞 曾怡婷
【1】新能源汽車報廢更新:符合條件的補貼2萬元
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補貼2萬元。符合條件的報廢舊車應於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活動現場。圖/九派新聞 曾怡婷
【2】武漢經開區、宜昌猇亭區、仙桃市出台補貼政策
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在湖北省內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車併購買乘用車新車,轉讓車輛、新購車輛分別完成轉讓登記、註冊登記,按購置新能源乘用車發票金額分檔給予一次性補貼,6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的補貼0.9萬元,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補貼1.2萬元,20萬元(含)以上的補貼1.5萬元。轉讓的既有乘用車應於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所購置的新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所轉讓的舊車已不在申請人名下。
此外,湖北省具備條件的武漢經開區、宜昌市猇亭區、仙桃市自主出台了一系列汽車促消費政策。
中國車谷品牌運營中心對在湖北省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對應車型(含新能源和燃油乘用車)的消費者,按車輛開票價格6萬元(含)以上但不足10萬元、10萬元(含)以上但不足20萬元、20萬元(含)以上的,對應核銷2000元、4000元、6000元消費券。
宜昌市猇亭區對參與「金猇車集」的車企在活動期間銷售的乘用車,按1000元/台的標準給予補貼,由企業以「政府補貼+廠商補貼」形式讓利給消費者。
仙桃市在3月21日-23日活動期間,對汽車消費完成交易的按購置新車6萬-10萬元、10萬-20萬、20萬以上的車型,分別給予消費者1000元、1500元、2000元補貼。
九派新聞記者 曾怡婷
編輯 曾金秋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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