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3月16日訊(記者高艷雲)監管對券商執業質量問題重拳出擊,就在剛過去的周五(3月14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同時披露4例罰單,涉及中金公司、國元證券、東北證券、國新證券4家券商及多名保薦人、會計師。
上交所:
安芯電子被予以1年內不接受其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汪良恩、時任財務總監方月琴被以公開譴責;
國元證券被予以通報批評,保薦代表人馬志濤、徐明被予以6個月內不接受保薦代表人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紀律處分;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被予以通報批評,簽字會計師郁向軍、萬文娟被予以6個月內不接受其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紀律處分。
深交所:
科凱電子及公司董事長王建繪、總經理王建綱、財務總監張春妍被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中金公司及兩名保薦代表人被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信永中和會計所、畢強、唐守東被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北交所:
東北證券及相關人員被給予口頭警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事涉未勤勉盡責;
國新證券及相關人員被出具警示函,事涉未勤勉盡責。
在中金公司、國元證券罰單中,兩案均反映出保薦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存在研發與收入核查不嚴、程序執行形式化、內控缺陷未充分揭示等共性問題,導致信息披露失實。監管處罰的核心在於保薦人未勤勉盡責,未能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上述罰單,凸顯監管對資本市場「看門人」失職的零容忍態度。
中金公司及兩保代被書面警示
2023年6月26日,深交所受理科凱電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在發行上市申請過程中,科凱電子存在兩大違規行為,一是研發投入內部控制制度未有效執行,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二是收入確認、採購管理內部控制不規範,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深交所現場督導發現,科凱電子研發投入內部控制制度未有效執行,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一是研發工時填報基礎披露不準確。審核問詢回復顯示,公司非專職研發人員以實際從事研發工作的考勤工時填報研發工時。二是研發薪酬計提依據披露不準確。三是研發相關內部制度未有效執行。
深交所現場督導發現,科凱電子收入確認、採購管理存在內部控制未有效執行的情形。收入確認方面,一是公司未按照內部制度要求在銷售合同或訂單中約定具體驗收或簽收方法;二是公司存在驗收單回傳日期異常、驗收模式下未取得客戶驗收證明、同一客戶就相同貨物存在重複簽收且簽章不一致等不規範情形。採購管理方面,一是公司存在採購單據缺失的情形;二是公司存在同時向多家供應商採購同一物料的情形,向其中兩家供應商採購數量較大但採購價格卻遠高於其他供應商且無合理解釋。
中金公司及項目保薦代表人王丹、賈義真,信永中和會計所及項目簽字註冊會計師畢強、唐守東,在執業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未充分核查發行人研發投入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二是未充分關注發行人收入確認、採購管理內部控制不規範,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三是未充分核查發行人生產成本核算的規範性。
國元證券兩保代與兩會計師「停業半年」
上交所披露罰單顯示,安芯電子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在先後出具的多份自查報告中發表與事實明顯不符的結論,未能如實說明研發人員數量、研發投入金額及收入確認相關信息,未能保證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違規事實清楚,情節嚴重。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在為安芯電子發行上市申請提供證券服務過程中,出具的核查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且在上交所多次要求其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的情況下,仍未能對安芯電子研發人員認定、研發費用歸集、收入確認準確性等多方面存在的異常情況予以充分關注並審慎核查,先後出具的多份核查報告中發表與事實明顯不符的意見,違規事實清楚,情節嚴重。
國元證券在為安芯電子發行上市申請提供保薦服務過程中,出具的核查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且在上交所多次要求其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的情況下,仍未能對安芯電子研發人員認定、研發費用歸集、收入確認準確性等多方面存在的異常情況予以充分關注並審慎核查,先後出具的多份核查報告中發表與事實明顯不符的意見,違規事實清楚,情節嚴重。
監管直指三大共性問題
從較為明確的中金公司、國元證券罰單來看,監管直指三大共性問題。
一是發行人研發內控形同虛設,研發人員界定模糊、工時薪酬歸集不實、關鍵記錄缺失成「標配」;
二是中介機構對收入核查浮於表面,驗收單據矛盾、關聯交易異常、信用期放寬等風險均未穿透核查;
三是程序執行「走過場」,中介機構對監管問詢「應付了事」,未追加訪談、擴大樣本等有效手段。
此次密集罰單釋放明確信號,一是交易所對研發投入、收入真實性、內控有效性的審核趨於「穿透式」;二是保薦機構若未勤勉盡責、核查程序缺位,將面臨業務資格暫停、聲譽受損等多重打擊。
ipo現場檢查頻頻登場,中介機構執業質量面臨更嚴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