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2月9日消息,近日,鋰電池「電解液一哥」天賜材料(002709.SZ)披露了一則一審判決書,其子公司的總工程師在離職後將核心工藝信息泄露給同行公司,因侵犯商業秘密被判刑4年4個月,並處罰金450萬元。其中還涉及另一家上市公司永太科技(002326.SZ)。
值得一提的是,天賜材料此前已發生多起類似案件。董事長徐金富也曾公開「炮轟」行業內的商業機密侵犯現象,他表示,企業面臨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偷」,發展壯大的時候一味靠「偷拿主義」,是不能解決企業持續發展的本質源動力的。

資料配圖 圖據視覺中國
前總工程師一審被判刑
上市公司永太科技捲入
近日,天賜材料公告了一則刑事案件的相關情況,其全資子公司九江天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江天賜」)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
一審判決書顯示,李某於2017年8月進入九江天賜工作,與九江天賜簽訂了《勞動合同》《商業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等,於2021年5月從九江天賜離職。其在九江天賜工作期間先後擔任電池生產部工藝技術總監、生產運營總監、製造部總監、工廠廠長、電解質工廠總監、總工程師等職務。
但離職後,為了獲取非法利益,李某違反保密義務,單獨/夥同鄭某龍等人將其掌握的工藝技術資料披露給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研一新能源」)、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太科技」)。李某獲取違法所得共計428.504萬元,鄭某龍獲取違法所得共計116萬元。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判定,李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50萬元。鄭某龍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此外,李某還被禁止三年內從事主要工作內容涉及案涉化工產品生產的相關工作。
天賜材料成立於2000年,2014年1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掛牌上市。目前業務主要有鋰離電子材料和日化材料及特種化學品兩大板塊。子公司九江天賜成立於2007年10月,擁有液體雙氟磺醯亞胺鋰和液體六氟磷酸鋰生產工業化技術。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李某侵犯商業秘密一案中,還涉及到另一家上市公司——永太科技。永太科技成立於1999年,2009年上市,是一家含氟醫藥、農藥與新能源材料製造商。另一家公司研一新能源為深圳市研一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於2019年,主要從事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永太科技和研一新能源兩家公司均公開披露在液態六氟磷酸鋰和液態雙氟磺醯亞胺鋰領域布局產能。
此前發生多起類似糾紛
董事長公開炮轟「偷拿主義」
天賜材料此前已發生多起類似案件。如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披露的天賜材料「侵害卡波技術秘密糾紛案」。
該案詳情顯示,2012至2013年期間,天賜材料前員工華某非法獲取公司卡波生產技術中的生產工藝資料,並將其發送給他人,安徽紐曼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利用這些技術生產卡波產品並向外銷售。
2017年,天賜材料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最終經過五年的訴訟,天賜材料獲勝,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頂格5倍適用懲罰性賠償,判賠金額達3000餘萬元。
2023年8月,天賜材料及九江天賜就陳某財、金石集團及其全資子公司江山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六氟磷酸鋰產品技術秘密信息的侵權行為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該訴訟已獲立案受理,但尚未披露終結情況。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天賜材料董事長徐金富也曾公開「炮轟」行業內的商業機密被侵犯現象。2023年高工鋰電材料大會上,徐金富表示,「如果鋰電材料企業的知識產權問題得不到尊重,行業內卷將不會停止。」
徐金富還提到,企業面臨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偷」,發展壯大的時候一味靠「偷拿主義」,是不能解決企業持續發展的本質源動力的。他認為,企業應花點錢,搞點研發,做點創新,受尊敬的企業一定能夠堅持自我創新和自我約束。
近兩年,隨著電解液市場的供需格局變化,天賜材料業績出現下滑。2024年三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88.63億元,同比下降26.9%;歸母凈利潤3.38億元,同比下降80.69%;今年1月,天賜材料發布的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2024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40億元至5.20億元,同比下滑76.73%至72.50%。
紅星新聞記者 強亞銑
編輯 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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