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闌珊 編|深海
2024年9月18日,*st威創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經查明,*st威創、劉鈞、陸克平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
一、陸克平未告知*st威創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st威創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情況,*st威創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集團)實際控制人陸克平通過控制台州市中數威科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中數威科)決定*st威創董事會成員半數以上成員的提名,進而取得*st威創董事會控制權。陸克平不晚於2023年6月19日成為*st威創實際控制人,但其未告知*st威創相關情況。*st威創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st威創2023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公司報告期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本企業最終控制方是無實際控制人」,存在虛假記載。
二、劉鈞未按規定及時履行協議收購事項報告義務,陸克平未告知*st威創控制公司情況發生較大變化,*st威創未按規定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2023年9月20日,陸克平實際控制的陽光集團與劉鈞實際控制的江西省西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嶺能源)簽訂《股權轉讓合作框架協議》,且各方均已部分履行相關義務。根據該協議安排,西嶺能源將通過投資關係取得*st威創控股股東中數威科的控制權,構成協議間接收購上市公司行為,西嶺能源實際控制人劉鈞構成收購人,且將在未來十二個月內成為*st威創實際控制人。劉鈞採取協議方式收購*st威創,但在協議達成後未按規定及時履行報告義務,陸克平未告知*st威創其控制公司情況發生較大變化,*st威創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st威創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陽光集團與西嶺能源簽訂前述《股權轉讓合作框架協議》後,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下同)第六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劉鈞成為*st威創的關聯自然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劉鈞實際控制*st威創中信銀行賬戶與其本人控制的深圳博海產業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賬戶發生資金往來,在未經過*st威創內部資金審批的情況下,擅自從*st威創銀行賬戶轉出資金14.37億元,轉入資金1.1億元。凈轉出的13.27億元被劉鈞用於償還個人債務,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占*st威創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67.24%。*st威創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
四、*st威創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公司與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st威創2023年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陸克平實際控制*st威創後,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陽光集團成為*st威創的關聯法人。2023年8月15日至9月15日,*st威創以預付採購款名義對外劃轉5.4億元為陽光集團的民間借貸提供保證,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的關聯交易,占*st威創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7.36%。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陽光集團通過第三方銀行賬戶向*st威創歸還5.4億元。*st威創未及時披露上述事項,且2023年三季度報告未如實披露上述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的關聯交易,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擬決定:一、對*st威創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50萬元罰款;二、對陸克平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200萬元罰款,其中,對其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其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其作為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任人處以700萬元罰款,同時對陸克平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三、對劉鈞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700萬元罰款,其中,對其未履行收購事項報告義務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其作為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任人處以200萬元罰款,同時對劉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四、對陸宇給予警告,並處以600萬元罰款,同時對陸宇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五、對盧永勝、溫晶晶、陳香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10萬元罰款;六、對徐朝暉、張書晗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七、對周豐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八、對梁春暉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九、對曹秀明、陳曉夢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處罰字〔2024〕25號)顯示,經查明,*st威創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
2024年4月30日,*st威創發布《關於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披露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公司股票於2024年5月6日起停牌。*st威創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
綜合考慮威創股份至今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且存在其他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對威創股份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的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擬決定:一、對*st威創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二、對陸宇、盧永勝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20萬元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律師余君告訴雷達財經,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盤時持有*st威創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威創參與招投標項目573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1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