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簡白 編|深海
9月10日,諾德股份發布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諾德股份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於2024年9月10日召開,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根據公司生產經營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諾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經公司總經理提名、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同意聘任韓樹國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十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韓樹國具備履行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韓樹國本人持有公司股票16.92萬股,與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資料顯示,韓樹國,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3年8月生,本科學歷。曾任通化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資金處處長,2015年8月入職公司,擔任公司資金部總經理。現擬聘任為公司副總經理。
值得關注的是,9月6日,諾德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公司董事長陳立志、副董事長許松青、董事會秘書王寒朵於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送達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202024005號、證監立案字0202024006號、證監立案字0202024007號、證監立案字0202024008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立案。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3年4月25日到2024年4月10日期間買入,並且2024年4月10日收盤時持有諾德股份股票的投資者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諾德股份參與招投標項目5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38條,專利信息7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