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不動產 視覺中國 資料圖
9月25日,平安不動產有限公司發布澄清說明公告,稱其不存在債務違約問題。
根據公告內容,平安不動產稱,「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3年7月28日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本公司在該判決中所承擔的義務為:在案涉土地抵押物拍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主債務的情況下,就不足部分在49%的限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且有權向主債務人追償。即在債權人對抵押物行使優先受償權前,本公司無需承擔判項中的連帶清償責任。同時,目前該土地抵押物價值明顯超過主債務人所需承擔的應付款項,抵押物處置後足以償還主債務,因此可以合理預期本公司不會實際因該連帶清償責任而發生重大損失。」
對此,平安不動產表示,公司不存在債務違約問題,且預計不會因該案件所涉事項發生實際重大損失。公司近期生產經營、日常運營管理均正常,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本公司償債能力未受重大影響。
據了解,平安不動產此次公告內容與證監會向其下發問詢函一事有關。
9月2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平安不動產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稱,近期,收到發行人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時隱瞞債務違約有關舉報,具體內容為發行人為一筆2.5億元銀行貸款提供流動性支持,該筆貸款中有2億元逾期,經法院判決,發行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發行人未予清償。證監會要求平安不動產對上述事項進行補充說明並披露。
據悉,上述問詢事件源於恆豐銀行鄭州分行向正榮地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平安不動產有限公司合作開發的地產項目提供房地產開發貸款發生逾期所致。
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3年7月28日發布的民事判決書,2021年3月26日,恆豐銀行鄭州分行分六筆向榮璟(鄭州)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榮璟公司」)發放貸款共計2.5億元。榮璟公司註冊資本的約49%最終來源於平安不動產公司及平安集團公司。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1日,榮璟公司先後償還了部分本息,之後,榮璟公司未再償還本息,案涉湖悅瀾庭北苑住宅項目的開發建設則處停滯狀態。
對此,平安不動產援引相關法律人士分析稱,按法律規定,債務人應就債務人的抵押物先行償還,即「物保優先」,之後才能執行其他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就是說平安不動產只需要對抵押物清償後不足部分承擔相應責任。若該案中抵押物充足,則可以認為平安不動產確不存在債務違約問題。
官網顯示,平安不動產是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員公司,為中國平安旗下專業的不動產資產管理平台,業務涵蓋商辦、租賃住房、康養、園區、金融產品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