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保障絕大多數老人,在退休失去工作後,還有一定經濟來源的福利制度。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我國養老金的領取,無關年齡和性別,向來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也可以說是高投資高回報。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不難發現,總是有一些繳費基數低的人,卻領取到了跟那些繳費基數高的人,同等甚至是比他們還多的養老金。這又是怎麼回事?看完以下3點你就知道其中的原因了:
第一,繳費年限長
「多繳多得」的第一個「多」字有雙重含義,其一是前面提到的繳費基數多、其二就是指繳費年限長。一般情況下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那些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且工齡較長的人還會有一筆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65歲為101)、基礎養老金=所在地區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社保平均繳費指數×賬戶前工齡(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計發係數。從中我們不難看出,基礎養老金跟繳費年限是成正比關係的,因此那些繳費基數低,但繳費年限長的人,每年到手的養老金也比一些繳費基數高的人要多。
第二,養老制度並軌
為了進一步統一養老金的發放,自2014年起我國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正式並軌,二者的養老金繳納、領取標準已然統一。但在該政策施行前,機關事業單位的員工,按照規定是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的,因此從崗位上退下來之後,並沒有納入社會化管理的資格,至於退休金是由原單位按照每個人具體的情況給大家發放的。並軌後原先的發放辦法,就不再適用於新人了,此時機關事業單位的員工,採取的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設立過渡期」的方式領取退休金。結果正如我們看到的,一些「老人」就吃了政策的紅利,雖然沒有繳納比較多的養老保險,但還領到了相對多一些的退休金。
第三,各地的計發基數不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越來越大,別看相關部門一直著力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實際上考慮到投資的回報率,很多時候國家優先發展的還是一二線城市。這樣一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計發基數,普遍的差異要大一些。現如今受疫情的影響,全國人民的消費需求,在長時間下跌後,迎來了新一輪的增長。在通貨膨脹速度加快、人民幣購買力逐漸下降的今天,如果不施行差異化的政策,那生活在經濟發達地區的老人,晚年最基本的生活質量可能都無從保障。對此我們也沒有必要大驚小怪,其實養老金最根本的作用,是滿足老人基本的生活需求,因此大家一定得放平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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