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口成本僅19元的普通鍋具、每套成本僅32元的菜刀......這些用低成本在網上買來的廚房用具,竟被幾名年輕人包裝成售價698元、具備「神奇養生功效」的「高科技產品」,騙了300多名老年人。
這起案件的曝光,給老年群體提了醒,也給其家中子女敲響了警鐘。
「只送不賣」的表演
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
「廠家搞推廣,免費送養生鍋!不要錢,就為攢口碑!」2024年下半年的幾個月里,這陣熱情的吆喝聲,打破了岐山縣及周邊多個鄉村平日的寧靜。
一輛不起眼的小轎車載著3名看似淳樸的年輕人吳某、王某和陳某,穿梭於鄉鎮之間。他們專挑老年人群聚集的場所,利用老人信息相對閉塞、注重實惠的特點,精心布置下一個「願者上鉤」的陷阱。
吳某等人從網上低價購得每口成本僅19元的普通鍋具,以及每套32元的菜刀。然而,在他們的口中,這些廉價商品被包裝成售價698元、具備「神奇養生功效」的「高科技產品」。
隨後,騙局進入核心的「誠意金」環節。為讓老人們深信不疑,吳某和王某在現場演繹了一出出「苦情戲」:他們一面信誓旦旦地宣稱「誰收錢誰是孫子」,一面甚至上演扇自己耳光的極端戲碼,以此證明其「只送不賣」的誠意。在極具煽動性的氛圍中,二人話鋒一轉,以「數量有限、防止重複領取」為由,要求有意領取「養生鍋」的老人交納300元「誠意金」,並特意鼓勵沒帶現金的老人回家取錢。
然而,這所謂的「誠意」考驗,實則是收網的信號。待老人們交納現金後,吳某等人並不急於離開,而是以「檢查產品質量」為名,引導老人拆閱產品包裝。就在老人們注意力被分散的瞬間,負責望風和駕車的陳某早已發動車輛,三人隨即攜款迅速逃離,等老人們回過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車子絕塵而去。
是銷售偽劣產品
還是詐騙?
「我交了300元『誠意金』,鍋沒拿到,錢也沒退,人跑了!」2024年10月,一位老人在子女陪同下到岐山縣公安局報案,揭開了這起系列涉老詐騙案的冰山一角。警方初查發現,周邊多個村莊均有老人遭遇同類騙局,遂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立案。
面對犯罪嫌疑人流竄作案、被害人分散且記憶模糊等難題,取證成為首要挑戰。公安機關決定採取「卧底」偵查。一天,派出所食堂的一名老年女職工偽裝成村民,攜帶隱蔽設備混入現場,完整記錄了詐騙團伙從「免費贈送」的宣講、扇耳光發誓「退錢」的表演,到最終收錢後趁亂逃離的全過程。
這份關鍵的證據,為後續定罪量刑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天,在吳某等3人再次現身某村準備故技重施時,被守候的民警當場抓獲。經查證,截至案發,3人用這種方式共騙取317名老年人錢款9.75萬元。
案件偵破後,如何定性成為關鍵。岐山縣公安局通過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邀請檢察機關對該案依法介入。
「問題的核心不在於鍋和刀值多少錢,而在於老人們為什麼會交出這300元。」岐山縣檢察院檢察官楊浠在協作會議上指出,並建議偵查重點應聚焦於犯罪嫌疑人如何虛構「退款」事實,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
循著這一指引,公安機關調整方向,採用表格化提綱對分散的317名被害人進行高效取證,並收集了大量未交錢村民的證言,形成完整證據鏈,證明詐騙話術的一致性。
2024年12月15日,公安機關以吳某等3人涉嫌詐騙罪將該案移送岐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階段,辯護人提出,吳某等3人的目的是銷售炒菜鍋和菜刀,只是在銷售方式上過度誇大了鍋和刀的功效及價值,因此,本案至多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並要求出具偽劣產品的鑒定意見。
「我們堅持認定為詐騙罪。」辦案檢察官楊浠解釋道,「被害人並沒有處分錢款的意思,其交錢的目的不是購買商品,而是為了『免費』獲取。犯罪嫌疑人通過精心設計的『退還誠意金』騙局,非法佔有了錢財,鍋和刀僅僅是犯罪工具。」
另一個焦點是犯罪金額的認定。辯護人主張應扣除鍋、刀的所謂「成本」。對此,檢察官明確駁斥:「吳某等3人故意虛構免費贈送的事實,讓現場群眾產生錯誤認識,並基於該錯誤認識將『表誠意』的錢交予吳、王兩人,其目的是免費領取炒菜鍋而非以300元錢購買鍋和刀,這是典型的詐騙犯罪。同時,鍋和刀均系犯罪工具,不應在詐騙金額中扣除。」
通過多次釋法說理,並援引同類判例,這一專業意見最終獲得了辯護方的認可。
3人將贓款退還給受害老人
老年群體務必當心此類騙局
經過多次會見,面對紮實的證據及案發現場錄音,吳某等3人承認了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對3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分層處理。鑒於吳某系主謀且有前科,王某作為主要宣講人作用關鍵,二人被認定為主犯;而陳某主要負責開車望風,起輔助作用,被認定為從犯。
與此同時,辦案團隊多次與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辯護人溝通,闡明積極退贓退賠對量刑的積極影響。最終,3人均表示願意退賠,贓款9.75萬元全部發還給了317名受害老人。
經岐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25年6月,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4000元。

2025年10月17日,檢察幹警在鄉鎮集會上開展法治宣傳。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周刊、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