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南都n視頻記者注意到,羅大美的妹妹小尚發文稱,家人已妥善安置羅大美後事,「在一個小小的儀式里,和家人朋友一起送了哥哥最後一程。遵循傳統,讓他安靜入土,回歸自然」。

羅大美。
「真心感恩每一位曾為我們點亮過一盞燈的朋友,陪著我們走過了這段最黑、最難的路。」小尚表示,今後,一家人要慢慢學習,如何消化情緒反撲,如何在有哥哥回憶的日子裡,繼續沒有哥哥的生活。「也希望所有善意關心著我們的人,把這份關心,更多地留給自己和身邊的愛人。這不是忘記,而是將這份沉重的公共關注,轉化為各自生活中向前的力量。」
小尚說,「發完這條,我會把手機放在一邊,陪爸媽去晒晒太陽,試著用宏大的世界稀釋痛苦,用微小的事情感知幸福。只是想到這冗長的一生再難與他逢見,難免哽咽。」
南都此前報道,余金生、楊恆與尚某鋒(網名「羅大美」)三人時有交集。余金生在與尚某鋒交往過程中,明知尚某鋒系「網紅」且比較有錢,因自己長期賭博急需用錢,便與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楊恆多次商議搶劫、勒索錢財。
2023年7月初,楊恆受余金生指使,多次約見尚某鋒未果。7月5日晚,楊恆再次通過微信將尚某鋒誘騙至余金生住處後離開,余金生誘騙尚某鋒並將其手腳捆綁控制,夥同沙玉姣駕車將尚某鋒轉移至南召縣南河店鎮桑樹坪村其舅舅閑置的平房內,期間多次對尚某鋒進行威脅、恐嚇,脅迫尚某鋒向沙玉姣轉賬二百餘萬元。
7月7日凌晨,余金生在與尚某鋒獨處期間,採取用衣服勒頸部、短刀割刺頸部等方式將尚某鋒殘忍殺害,並將屍體掩埋於附近紅薯窖內。作案後,余金生、沙玉姣二人返回南陽,將作案刀具、塑料膠帶、繩子及尚某鋒所穿衣物拋棄。7月7日下午,余金生又返回現場,對掩埋尚某鋒屍體的紅薯窖再次填埋。
2025年10月24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楊恆有期徒刑十三年;對三被告人依法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等附加刑,並責令退賠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宣判後,三被告人均不服,分別提起上訴,檢察機關未抗訴。
12月5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開庭審理,併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金生死刑。
采寫:見習記者 李思涵 南都n視頻記者 韋娟明